今年3月,四川被國家醫保局確定為深化醫療服務價格改革試點省份。按照國家改革試點要求,經報省政府同意,四川省醫保局等八部門近日正式印發《四川省深化醫療服務價格改革試點實施方案》(川醫保發〔2024〕8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將堅持準確把握醫保基金安全和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關系,把保障醫保基金安全作為調價首要條件,在全省加快建立科學確定、動態調整的醫療服務價格形成機制,持續發揮促進醫保資源合理規劃和使用的功能。
《實施方案》明確要通過2年左右的試點,建立醫療服務價格形成新機制,探索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全省性醫療服務價格改革經驗,并提出了“5+5+4”的政策框架。
《實施方案》明確了5項改革任務,圍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管理、總量調控、分類形成、動態調整、監測考核”等方面建立5大新機制,即建立目標導向的價格項目管理機制、更可持續的價格管理總量調控機制、規范有序的價格分類形成機制、靈敏有度的價格動態調整機制、嚴密高效的價格監測考核機制。
《實施方案》明確了5項支撐體系,通過持續優化價區管理模式、強化與醫保支付政策協同、規范醫療服務價格管理及程序、加強價格管理信息化建設、逐步融合全省和樂山改革試點等舉措,持續完善全省改革試點支撐體系,穩妥有序推進改革試點。
《實施方案》明確了4項配套措施,協同推進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加強醫療行業綜合監管、完善公立醫療機構政府投入機制、銜接醫療保障制度改革,增強改革試點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形成更大的綜合效應。
《實施方案》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5年。(記者 胡旭陽)
轉自:四川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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