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消息,省民政廳、省老齡辦聯合發布“關于支持養老機構‘開門辦院’助力老年友好型社會建設”的通知,鼓勵支持具備條件的養老機構打開“圍墻”,將專業養老服務資源向周邊社區、家庭及老年人身邊延伸,讓更多老年人就近就便享受到專業、便捷、可及的養老服務。
通知明確,堅持“政府引導、機構自愿、分類指導、逐步推進”原則,促進機構養老與社區、居家養老融合。到2027年,培育一批“開門辦院”試點養老機構,形成可復制推廣的經驗。到2028年,養老機構社會服務功能明顯增強,服務半徑有效延伸,與社區、居家互動機制基本建立。到2030年,“開門辦院”成為多數養老機構的自覺行動,養老服務資源的社區化、家庭化利用水平顯著提升。
在設施開放方面,支持養老機構在服務保障好入住老年人的前提下,將食堂、醫務室、康復訓練室等部分設施打造為“老年大學”等公共空間,采取預約、分時、定點等方式有序向周邊老年人開放。鼓勵養老機構定期為社區老年人,特別是高齡、獨居、空巢等特殊老年人,提供探訪關愛、心理慰藉等公益性為老志愿服務。支持養老機構與醫療機構合作并提供場所,共建老年人認知友好服務驛站,為入住機構老年人及周邊社區居家老年人提供認知障礙篩查、識別、干預、轉診等專業服務。
在延伸服務方面,支持養老機構將專業照護服務延伸至老年人家中床邊。鼓勵養老機構設立“短期托養”或“日間照護”床位,為失能、失智老年人的照護者提供“喘息服務”,緩解家庭照護壓力。鼓勵養老機構面向社區失能、失智老年人的家庭照護者,開展生活照料、康復護理等相關知識與技能的培訓。對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納入政府購買服務范圍。
通知還明確,促進代際融合、優化機構環境,支持基層老年協會依托養老機構開展新時代“三晉銀齡行動”等互助性養老服務,營造孝親敬老氛圍。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門、老齡辦要將“開門辦院”作為養老服務改革發展和老年友好型社會建設的重要抓手,協同相關部門統籌解決政策落實難題。對成效顯著的養老機構,在等級評定、評優、資金項目支持等方面予以傾斜,推動將上門服務、喘息服務、篩查服務等納入長期護理保險或政府購買服務范圍,讓更多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弓鳳飛)
轉自:太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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