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經信委近日制定了《可再生能源電力參與市場交易實施方案》,引導和促進山西省可再生能源電力(風電和光伏發電)積極參與電力市場,逐步建立和形成可再生能源電力與其他電源、電力用戶互動共生、利益共享的市場機制,實現可再生能源電力全額消納。
根據實施方案,山西省將在煤改電試點領域,推進風電(政府定價利用小時以外電量)與電采暖用戶通過掛牌交易等方式開展電力交易(可由電網企業或售電公司打包代理參加),降低居民電采暖用電成本,同時促進低谷風電的消納。山西省電力運行管理部門在每年制定電力交易工作方案時,具體安排可再生能源電力參與煤改電用電市場交易。逐步推進可再生能源電力與工業領域煤改電、電能替代新增用戶開展市場交易。
同時,山西省還將引導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參與輔助服務補償交易。逐步推進建立輔助服務交易市場,可再生能源電力通過市場交易方式向為其提供調峰服務的煤電機組進行利益補償,激發山西省煤電機組進行靈活性改造,提升調峰能力,促進冬季供熱期可再生能源電力全額消納和電力平衡。同時,探索可再生能源電力參與現貨交易。隨著可再生能源技術和電儲能技術的成熟,鼓勵可再生能源電力參與山西省現貨交易試點。(記者 魏飚)
轉自: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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