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從福建泉州市工信局了解到,作為福建省制造業大市,泉州市推出了《進一步支持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從支持龍頭企業和明星梯隊企業發展、企業技術改造、企業上云和服務型制造等四方面,提出13條具體舉措,以加快推動全市制造業高質量發展。
措施提出,支持泉州市制造業龍頭企業圍繞增資擴產、改造升級、延伸鏈條、補齊短板等方面建設實施項目。對產業龍頭企業產值首次超過10億元、30億元、50億元和100億元的,由受益財政一次性分別給予30萬元、50萬元、100萬元和200萬元獎勵。至2023年,力爭新增超10億元、超30億元、超50億元和超100億元產業龍頭企業分別為50家、10家、5家和3家。
進一步加大明星梯隊企業培育力度,對列入市明星梯隊培育名單的企業繳納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的增量部分進行獎勵。對明星梯隊企業完成收購兼并重組且收購規模達到2000萬元以上,符合泉州市兼并重組項目扶持條件的,受益財政按實際發生規模不高于5%的額度給予獎勵,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500萬元。至2023年,力爭支持9家明星梯隊企業開展兼并重組。
在推動企業基礎設施、平臺系統和業務應用上云方面,措施提出,重點支持民營企業使用泉州市云服務商提供的云服務。對年度云服務費超過5萬元的企業,按照服務費不高于30%給予上云企業補助,單家使用企業年度補助最高不超過10萬元。至2023年,新增3000家企業 “上云上平臺”。
培育發展服務型制造示范工程,進一步深化國家服務型制造示范城市建設,繼續實施示范工程引領,組織開展服務型制造示范培育企業征集入庫工作,并優先從入庫企業中遴選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和平臺。對獲得市級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平臺每個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獲得省級示范的,在市級獎勵的基礎上,市級財政再給予10萬元補差獎勵,對獲得國家級示范的,市級財政再給予20萬元的補差獎勵。同時,對獲得國家級、省級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平臺申報主體,負責服務型制造的1名高管人員可以分別申請納入泉州市第四、第五層次人才。
措施還提出,支持企業技術創新、支持企業加大技改投入、鼓勵首臺 (套)關鍵技術攻關、支持企業發展工業設計、支持企業建設運營供應鏈平臺、推動企業間協作配套發展、支持企業發展工業旅游、支持物流業與制造業融合發展,進一步激發泉州市制造業活力和創造力,助推制造業創新發展、轉型升級。(記者 張躍良 通訊員 曾健 蘇凱樂)
轉自:中國工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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