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關村管委會發布由精準支持重大前沿項目與創新平臺建設的若干措施、提升創新能力優化創新環境支持資金管理辦法、優化創業服務促進人才發展支持資金管理辦法、促進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創新發展支持資金管理辦法、一區多園協同發展支持資金管理辦法五項政策組成的中關村新版“1+4”資金支持政策。政策配套的實施細則也一并發布。
其中,《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促進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創新發展支持資金管理辦法》及《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促進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創新發展支持資金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已于今年3月首發。
十大支持領域
新修訂“1+4”政策包括5個具體政策文件,分別是《關于精準支持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重大前沿項目與創新平臺建設的若干措施》《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提升創新能力優化創新環境支持資金管理辦法》《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優化創業服務促進人才發展支持資金管理辦法》《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促進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創新發展支持資金管理辦法》《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一區多園協同發展支持資金管理辦法》。
新修訂“1+4”政策有10大支持領域,分別是重大項目支持、創業孵化培育、人才聚集培養、金融科技發展、金融支撐體系、科技信貸創新、創新環境營造、新興產業發展、國際交流合作、一區多園協同;有48個資金支持方向,如企業改制掛牌、企業制定技術標準、生態智慧園區建設等;81個資金支持內容,如中關村高端領軍人才發展支持、創業服務機構舉辦創新創業活動、投資建設高品質生態型、智慧型園區等;有4大支持對象,分別是企業、人才、科技服務機構、園區載體運營機構,從48個資金支持方向來看,支持企業的有28個、支持人才的有3個、支持科技服務機構的有13個、支持園區載體運營機構的有4個。
早在2017年,為提高中關村示范區各類創新創業主體的自主創新能力和水平,中關村管委會發布了“1+4”政策。自發布以來,“1+4”政策在引導產業提升、助力企業發展、改善營商環境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2018年年底,中關村管委會在北京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為落實中關村示范區高質量發展行動計劃,營造更優的營商環境,方便創新主體申報支持資金,針對“1+4” 政策實施中的問題,按照政策支持更加精準、申報流程更加規范、申報材料格式更加統一、申報形式信息化的要求,對“1+4”政策進行了集中修訂,形成了政策支持點凝練、政策支持項準確突出、政策統籌融合加強的政策體系。
四大方面亮點
新修訂“1+4”政策有四大方面的亮點。一是更加聚焦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修訂后的“1+4”政策圍繞中關村示范區成果轉化、產業化等核心任務,發揮政策先行先試的優勢,更加聚焦促進科技成果在京轉化、硬科技項目在京發展,增加了機構在服務科技成果轉化尤其是硬科技孵化方面軟硬件投入的政策支持點,調整了機構孵化高成長企業的政策支持角度,重點鼓勵機構引導高成長企業到中關村各分園落地。
二是更加聚焦全生命周期服務。修訂后的“1+4”政策涵蓋了從企業創業孵化到創新能力提升,從雙創人才培養到國際交流合作,從科技金融支持到雙創生態營造,從一區多園協同到新興產業培育等創新創業的各個要素,為各類創新創業主體提供全方位的政策支持。
三是更加聚焦重點環節精準支持。修訂后的“1+4”政策加大了對各類創新主體開展前沿技術和關鍵核心技術研發的支持力度,支持建設產學研用融合的產業協同創新平臺;鼓勵開展重大新技術新產品示范應用;引導世界級頂尖科技人才、創新團隊和重點金融機構落地中關村;加強分園統籌發展,明確分園產業定位,注重培育分園高精尖產業,引導分園向高端化、專業化、特色化發展。
四是更加聚焦申報簡便易行。修訂后的“1+4”政策刪除了原有的不同政策點之間存在的交叉重復的內容,整合了各類平臺,相對統一了支持的內容、條件和比例,支持對象的描述更加統一和準確,申報流程更加簡便、規范和透明,有利于創新創業主體更好了解政策、申報政策、用好政策。
中關村管委會組織有關領域專家從政策決策、政策目標、政策投入和政策保障等方面對政策進行分析評估;組織召開了評估座談會,分別征求創新創業主體、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相關專家的意見建議,對政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及其他可能影響因素進行評估,以確保政策更加規范、適用。
據悉,中關村管委會計劃分三批開展新版“1+4”政策支持項目申報,其中第一批項目已于4月18日正式開始申報。(姚雯)
轉自:中國高新技術產業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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