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3月份,樓市迎來傳統的“金三銀四”銷售旺季,許多房企趁此升級購房優惠舉措,希望帶動自己的銷量增長。不少開發商在宣傳樓盤時,經常會提到“70年產權”,大家都聽過這個詞,但對其的具體意思并非徹底了解。商品房70年產權到底是什么意思?你能分得清土地使用權和房屋居住權么?買房無小事,最基本的概念很多人可能還搞不明白,70年產權的知識點一定要了解。
70年產權是什么意思?
要想搞清楚70年產權,首先要分清土地使用權和房屋居住權。
一般來說,土地歸國家所有,私人不能擁有土地。所以,開發商需要通過繳納土地出讓金從國家手里拿到土地的使用權,再建好房子賣給購房者,這就相當于開發商從國家那里租到土地,然后又轉租給了購房者。
購房者花錢買到的是房屋產權和向國家租借土地的70年使用權,房屋產權是永久期限的,但土地使用權只有70年。所以,開發商口中的“70年產權”可以理解為,購房者向國家租了70年的地用來居住,70年是指土地使用權限而不是房屋所有權年限。
70年從什么時候算起?
值得注意的是,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并不是從購房者簽合同買房的那一刻開始算起,而是從開發商向國家申請拿到土地的那一刻開始計算。比如,開發商2012年申請拿下地皮,房子一共建了7年,2019年建成開盤,購房者2020年買房,那么這房子的產權就是2012年加70年到2082年到期,實際到手的土地使用期為62年。
產權到期后續如何續約?
很多人擔心,房屋產權只有70年,那么70年后房子就不屬于自己了嗎?最新通過的《民法典》中提到:“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所以大家可以明確的是,自動續期不等同于免費續期,如果想繼續保留土地的使用權,在這塊土地上繼續住下去,那么你就需要按照當地政策條例繳納一定的費用。
那么,購房者到底需要提交多少費用?由于目前絕大多數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尚未到期,所以對續期收費問題還都沒有明確說法。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中,出讓的年限不同,土地使用人需要繳納的費用也是不一樣的。所以在相關政策明確前,建議大家在住房的買賣過程中提前關注土地使用權年期的問題,不要讓自己買虧了。
所以,有計劃買房的朋友,平時要多了解房產知識,買房時才能不慌不忙,不讓自己吃虧。實時了解住房政策資訊、查看樓市買房分析報告,有助于幫助自己學習更多購房知識。作為國內領先的房產信息服務平臺,58同城利用技術和大數據算法優勢,用專業權威的市場分析為大家提供決策參考。同時,58同城、安居客也不斷升級新房官方旗艦店、安選·品質好房等智能購房產品,為用戶2021年的購房、找房過程帶來便捷優質的房產服務體驗。
轉自:北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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