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慈善法》出臺時個人求助并沒有被納入法規范圍,但是相關領導和專家在接受采訪時也都表明了,允許民眾進行個人求助,同時要求相關平臺在從事慈善事業的時候,要區分好個人求助和慈善公募的區別,不能混淆概念。然而作為民政部指定的13家慈善組織互聯網募捐信息平臺之一,輕松籌卻知法犯法通過在百度、360、搜狗等搜索引擎平臺的廣告投放,把尋找慈善基金會幫助的用戶誤導到自己的網站里,利用普通民眾不熟悉其中的區別,對其進行誤導,實屬違規。

如上圖所示,輕松籌通過購買“慈善基金”關鍵詞,讓自己的網站鏈接和幸福天使基金、華夏慈善基金等基金會共同出現,對于普通人來說根本無法分辨其中的區別。
眾所周知,在搜索引擎平臺進行廣告投放,需要花費大量的成本,輕松籌不惜違規還投入大量資金也要把用戶導入自己平臺究竟是為了什么呢?前段時間,被媒體廣泛關注的輕松籌收費問題也許就是答案。表面上輕松籌依然在各種宣傳上醒目地標注著“0手續費”的字樣,可實際上卻收取著6‰的手續費,并且以第三方支付通道費不是手續費來為自己虛假宣傳做掩飾。

這種利用用戶信息認知偏差來競爭的行為,在其他行業或許尚可以稱之為一種方法,但是對于從事公益行業的輕松籌來說,希望它能夠好好審視自身的公益初心,不要讓公益變了味。
轉自:新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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