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務院國資委綜合局、中國社科院企業社會責任研究中心發布的《中央企業社會責任藍皮書(2017)》稱,國企100強社會責任發展指數持續領先于民企100強、外企100強,中央企業更是領先。
在藍皮書發布會上,國務院國資委綜合局巡視員劉源表示,中央企業是我國國民經濟的重要支柱,是國有經濟發揮主導作用的骨干力量。對于中央企業而言,履行社會責任更是與生俱來的使命。
劉源說,中央企業是國民經濟的壓艙石。中央企業提供了大量基礎能源,生產了大量公共產品,建設了一大批重大工程項目,承擔了一系列國家科技創新項目,在優化產業結構、培育增長動能等方面發揮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截至2017年9月底,中央企業資產規模達到53.8萬億元,戶均資產5400億元,比2012年翻了一番。此外,五年來中央企業累計完成固定資產投資12.7萬億元,較上一個五年增長18.8%。近五年中央企業上繳稅費10.3萬億元,比上一個五年增長63.5%,占財政收入比重達14.7%,有效提升了國家在民生領域的轉移支付能力。
劉源說,中央企業還是脫貧攻堅的主力軍。在參與定點扶貧的300多家中央單位中,中央企業占了將近1/3;中央企業結對幫扶的246個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占全國592個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的42%。據不完全統計,十八大以來,中央企業投入定點扶貧資金超過了75億元。
劉源說,中央企業也是美麗中國的建設者。截至2017年底,中央企業萬元產值綜合能耗(可比價)比“十二五”末下降約6.6%,超過國家“十三五”目標進度要求;二氧化硫、化學需氧量、氮氧化物、氨氮排放量比“十二五”末分別下降18%、23%、15%、18%,提前三年完成國家“十三五”減排目標。
發布會上,據中國社科院企業社會責任研究中心主任鐘宏武介紹,2017年,國企、民營和外資三類企業社會責任發展指數差異化明顯,其中國有企業社會責任發展指數得分最高(58.7分),民營企業其次(29.7分),外資企業最低(23.9分)。研究發現,與2016年相比,國有企業、民營企業社會責任發展指數均出現不同程度的增長,分別為2.6分、6.4分。
鐘宏武說,值得強調的是,在國有企業100強樣本企業中,國務院國資委監管的中央企業占54家,國有金融企業和地方國有企業占46家。國有企業100強發展指數前30名企業中,中央企業占據28家。“由此可見,中央企業的社會責任工作水平極大支撐了國有企業100強社會責任發展指數水平。”
據介紹,藍皮書課題組此前向101家中央企業集中發放中央企業社會責任管理調查問卷,結果顯示中央企業社會責任管理水平領先。84%的中央企業制定了企業社會責任戰略或規劃,1/3的中央企業建立了社會責任專門處室,2/3的中央企業開展了社會責任工作績效考核,超過80%的中央企業推動供應商履行社會責任,87%的中央企業在官網設立社會責任專欄,31%的中央企業開展社會責任研究。
轉自:中國食品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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