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近日發布公告表示,自2018年12月29日起,對原產于我國臺灣地區、馬來西亞和美國的進口正丁醇征收反傾銷稅。
其中,對我國臺灣地區的臺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的反傾銷稅稅率為6%,其他臺灣公司為56.1%;對美國的歐季亞公司反傾銷稅稅率為52.2%,伊士曼化學公司、道化學公司、巴斯夫公司,以及其他美國公司的稅率為139.3%;對馬來西亞國油石化衍生公司/馬石化營銷(納閩)有限公司的反傾銷稅稅率為12.7%,巴斯夫馬來西亞國油化學私人有限公司、奧伯帝莫馬來西亞化學公司,以及其他馬來西亞公司的稅率為26.7%。
2017年12月29日,商務部決定對原產于我國臺灣地區、馬來西亞和美國的進口正丁醇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
正丁醇是重要的有機化工原料,主要用于生產丙烯酸丁酯、醋酸丁酯、鄰苯二甲酸二丁酯、丁胺、乙二醇單丁醚等下游產品,廣泛應用在涂料、紡織助劑、增塑劑等領域。正丁醇還是油脂、生物化學藥和香料的萃取劑,醇酸樹脂涂料的添加劑,也用于制造表面活性劑等。
近年來,國內涂料行業迅速發展,國內涂料原料企業也隨之壯大,能夠自主生產研發多種高質量產品,但對于附加值高、技術含量高的正丁醇下游衍生產品的開發與國外尚存較大差距,部分性能特殊、附加值高的衍生產品尚需進口。(許凌瑜)
轉自:中國石化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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