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中國政府引導型旅游產業基金得到了快速發展,也面臨著一些制約。由于政府引導型旅游產業基金起步相對較晚,發展經驗和發展模式還不成熟。日前,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中國社會科學院旅游研究中心與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在京共同發布《旅游綠皮書:2018~ 2019年中國旅游發展分析與預測》。綠皮書顯示,政府引導型旅游產業基金面臨六大瓶頸。
一是政府和市場權責劃分不明晰。盡管財政部、國家發改委等部門出臺了政府性投資基金的規范文件,各省市也出臺了政府引導型旅游產業基金的規范文件,但政府和市場的權責劃分仍然存在模糊地帶。從政府層面來看,政府在旅游產業基金運作過程中應當積極履行公共服務職能,起到政策性引導和支持作用,基金應更多投向旅游業發展的薄弱環節,不應以追求盈利為導向。而從民間資本層面來看,民間資本參與政府引導型旅游產業基金的設立,并且占有更多的股份,就是以追求盈利為目標,這使得政府與民間資本的訴求存在沖突,對旅游產業基金的運作會產生影響。
二是產業基金發展缺乏有效的規范和指導。財政部、國家發改委等部門雖然出臺了對政府出資投資基金的規范,但這是對所有行業的普遍性規范,還缺乏專門針對旅游行業的規范。目前已成立政府引導型旅游產業基金的省份,也出臺了政府引導型旅游產業基金的管理辦法,但是規范性還相對偏弱,對政府引導型旅游產業基金的發展指導性還不強。很多地方雖然成立了旅游產業基金,但不知道如何運作、如何投資,發展方向也不明確。
三是基金引導旅游產業發展的作用不強。較多政府引導型旅游產業基金的發展還處于起步階段,部分旅游產業基金雖然投資了一些旅游重點產業和重點項目,但投資更多的是贏利能力較強的項目,并非需要企業投資的旅游薄弱環節和重點領域,對地方旅游產業發展的引導能力還不強。
四是專業化的產業基金人才隊伍不健全。政府引導型旅游產業基金對于旅游部門、民營企業、金融機構均是新事物,其健康、可持續發展需要大量專業的人才。而當前既懂旅游,又懂產業基金運作的人才并不多。
五是產業基金的投資受限制。政府引導型旅游產業基金主要采取股權投資形式,債權投資受到限制。按照財政部門的管理規定,政府引導型投資基金只能采取股權投資形式,不能采取債權投資形式,這使得政府引導型旅游產業基金在開展旅游投資時受到限制,不夠靈活。通常盈利能力強、發展前景看好的旅游項目,并不愿意受讓股權引入外來投資者,而更愿意以債權形式接受投資。因此,非政府出資的產業基金如果采取債權投資形式,相對更容易獲得投資機會。此外,地方政府設立引導型產業基金主要用于當地旅游業發展,其往往會要求基金主要投向本地區,而一旦當地缺乏好的旅游投資項目,政府引導型旅游產業基金則面臨空轉的可能,影響基金的運作和效益。
六是產業基金的配套政策還不完善。目前,政府引導型旅游產業基金的發展尚未建立專門的配套保障機制,其參與投資的旅游項目還缺乏有效的政策保障,并且容易受到財政、發改、住建、水利、生態環保等部門約束性產業政策的影響,還需要加大統籌協調力度,爭取旅游部門及其他涉旅部門的支持與配合。如很多地方較為現實的問題是旅游用地指標緊張,土地招拍掛成本太高,保障難度較大,新開發建設的旅游項目難以落地。
為此,綠皮書建議要從國家層面加強規范和指導;營造良好投資環境,突出產業基金的產業引導功能;加大金融政策支持力度;加強專業化旅游產業基金人才培養;建立政府引導型旅游產業基金信息交流和交易平臺;完善配套政策支持。(記者 張敏)
轉自:國際商報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

版權所有: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京ICP備11041399號-2京公網安備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