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國務院印發《關于在市場體系建設中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意見》,我國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正式建立。公平競爭審查是旨在規范政府經濟促進行為,從源頭上防止出臺排除、限制競爭的重要制度設計。2019年,制度實現了國家、省、市、縣四級政府全覆蓋。十年來,全國累計審查政策措施188萬件,廢止和修訂排除、限制競爭的政策措施12.3萬件,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在規范地方政府經濟促進行為、破除地方保護和市場分割、推動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十年間,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法治化、規范化水平持續躍升。2022年修改的反壟斷法明確國家建立健全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有力推動了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法治化進程。2024年,《公平競爭審查條例》頒布實施,首次以行政法規的形式對公平競爭審查的對象、標準、機制、監督保障等作出系統性規定。2025年,《公平競爭審查條例實施辦法》實施生效,從市場準入和退出、商品要素自由流動、生產經營成本和生產經營行為4個方面,細化了有關政府行為的紅線底線,標志著公平競爭審查全方位、多層次的制度體系日趨完善。
數據顯示,《公平競爭審查條例》實施以來,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共對9.06萬件擬由本級人民政府出臺的政策措施開展公平競爭審查,對1.5萬余件提出審查修改意見,并會同起草單位調整至符合規定,有力防止各地新增政策措施中含有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內容。
為解決地方保護和行政性壟斷突出問題,經國務院同意,市場監管總局先后于2019年和2023年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商務部等部門,開展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2019年,全國共梳理存量政策措施106.98萬件,清理存在妨礙全國統一大市場和公平競爭問題的政策措施約0.6萬件;2023年,共梳理涉及經營主體經濟活動的各類政策措施69.04萬件,清理問題文件約0.42萬件。一批經營主體反映強烈的地方保護和市場分割行為得到糾治,切實增強了各級地方政府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有力推動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向前邁進。
十年來,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持續開展政策抽查、案例公布、約談督促,推動審查責任壓實;通過公平競爭政策宣傳周、業務競賽、知識競賽、云課堂培訓等形式,推動公平競爭法律政策深入人心。各地公平競爭意識持續增強,從被動審查轉向主動守規,把公平競爭從外部約束轉化為內在自覺。越來越多的干部認識到,規范地方政府經濟促進行為,不是減小發展力度,而是以更優營商環境激發更強發展活力。
“十五五”規劃明確提出,制定重點領域公平競爭合規指引,規范地方政府經濟促進行為,強化公平競爭審查剛性約束。隨著《公平競爭審查條例》及其實施辦法深入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未來將在更高法治水平、更廣制度覆蓋、更深治理維度上持續發力,為各類經營主體創造更加公平有序的發展環境,為縱深推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推動中國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更加堅實的制度保障。(伊聞)
轉自:中國市場監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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