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推進地方政府債務風險化解有關工作。
會議指出,一攬子化債方案部署實施以來,債務風險化解工作取得明顯成效。要繼續聚焦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壓實地方主體責任,完善支持化債政策,增強地方自主償債能力,確保如期完成化債任務。
粵開證券首席經濟學家羅志恒對上海證券報記者表示,當前化債從應急狀態轉向常態化監管。目前隱債規模大幅壓降,多省份提前完成年度化債任務,部分地區實現“隱性債務清零”目標。此外,債務結構優化,高息和非標債務占比下降;融資平臺“退平臺”進度加快,2025年末超82%的融資平臺實現退出。
2024年11月,中央推出10萬億元化債“組合拳”:計劃在2024年至2026年每年發行2萬億元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用于置換地方高息隱性債務;2024年至2028年每年安排8000億元專項債用于化債。
企業預警通數據顯示,今年前4個月發行的2.27萬億元再融資債券中,約1.18萬億元用于置換存量隱性債務。按照計劃,今年將發行2萬億元再融資債券置換存量隱性債務,這意味著該化債額度實際發行進度已達到約六成。
“存量債務的化解,保障了‘開前門,關后門’,實現政府債務的可持續,進而增強財政可持續性,但目前仍存在一些挑戰,這需要統籌發展和安全,兼顧發展中化債和化債中發展。”上海財經大學財稅投資學院教授毛捷對記者表示,要積極穩妥化解地方國企經營性債務,持續優化政府債務結構,提升債務資金效益。
會議在明確債務風險化解工作取得成效的同時,也對下一步工作作出部署。
在羅志恒看來,下階段的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在于化解拖欠企業賬款、化解城投平臺經營性債務風險、推動城投平臺實質性市場化轉型。
4月28日召開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提出,有序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著力解決拖欠企業賬款問題。
“當前地方政府的清欠工作在持續推進,但受制于財力原因,部分地方政府拖欠企業賬款問題未能得到根本性解決,邊清邊欠的現象也有出現,因此要繼續加大力度通過專項債、結存限額等工具予以置換,由此來暢通經濟循環、穩定宏觀經濟。”羅志恒說。
財政部計劃今年發行8000億元新增專項債券用于置換存量隱性債務,此外還有部分新增專項債券資金支持解決拖欠企業賬款。這類特殊用途的新增專項債被市場稱為特殊新增專項債。企業預警通數據顯示,今年前4個月,特殊新增專項債發行約1835億元。
今年,中央首次將地方政府融資平臺經營性債務風險納入重點化解范圍,作為隱性債務主體的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紛紛“退平臺”,宣稱不再承擔政府融資職能,不少地方計劃在2027年6月完成當地融資平臺全部退出任務。
羅志恒認為,城投平臺由于現金流和盈利能力相對不強,經營性債務在一定條件下可能需要政府潛在兜底,因此有必要前瞻化解,城投平臺經營性債務的重點在短期債務和非標債務,要進一步采用金融手段拉長周期、優化結構。
針對增強地方自主償債能力,毛捷表示:“這是增強財政可持續性的重要舉措。一方面,加快推進稅制改革,增強地方自主財力,包括地方附加稅改革等;另一方面,優化地方政府債務結構,從增量上,充分發揮中央債務的積極作用,減少地方不必要的舉債。”
中央明確,加快建立同高質量發展相適應的政府債務管理機制。此次國常會再次提到,要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堅決防范新增隱性債務。
“建立健全長效機制,應轉變債務治理理念,從被動、消極轉向主動、積極。一方面,做好舉債的必要性、公益性和收益性評估;另一方面,持續優化中央和地方財政關系,保障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的適配。”毛捷說。
羅志恒表示:建立長效機制是化解債務風險更為根本性的舉措,需要從財政體制、稅收制度、預算制度、經濟發展模式等方面入手。一是改革財政體制,上移事權和支出責任,減少地方政府的支出責任;二是改革稅收制度,積極探索人工智能時代以及新舊動能轉換時期的稅制改革,做大稅基,承接土地財政,穩定宏觀稅負,清理稅收優惠;三是探索建立債務預算和資本預算,與國家資產負債表相銜接;四是推動經濟發展模式徹底從債務和投資驅動轉向科技和消費驅動。(記者 李苑)
轉自: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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