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態化金融精準幫扶“滴灌”鄉村沃土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時間:2026-04-29





      近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布《關于做好2026年金融支持鄉村全面振興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提升農村金融服務能力、推動農村金融數字化轉型等方面引導銀行機構加大涉農信貸供給,提高農村金融服務質效,有效帶動鄉村全面振興。


      加大信貸投入


      金融賦能鄉村全面振興是一項長期課題。“十四五”以來,我國農業綜合生產能力邁上新臺階,鄉村全面振興取得明顯進展,這背后離不開金融機構的大力支持。


      為深入貫徹落實今年中央一號文件的相關部署,《通知》提出要穩步增加涉農金融投入。專家表示,《通知》聚焦農業農村重點領域,將為鄉村全面振興提供有力支撐。數據顯示,截至2026年2月末,全國普惠型涉農貸款余額14.52萬億元,同比增長10.34%;2026年前兩個月新發放的普惠型涉農貸款平均利率4.05%,同比下降0.46個百分點。


      招聯首席經濟學家董希淼認為,從政策層面看,在政策強力引導下,金融機構切實加大對“三農”領域的信貸資源配置力度。從市場層面看,在政策引導和市場競爭的雙重驅動下,商業銀行加速下沉縣域市場,不斷擴大服務覆蓋面。與此同時,融資成本持續下降,使得更多涉農主體愿意并能夠獲得信貸支持,進一步釋放了潛在貸款需求。


      涉農貸款余額的增多,是金融資源穩定流向農業農村的重要體現。從需求層面看,隨著鄉村全面振興戰略深入推進,農業農村領域的金融需求層次增多。農村產業升級和建設發展的內在需求,為涉農貸款增長提供堅實的實體經濟基礎。


      “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和重要農產品穩定供給,離不開長期穩定的資金支持。”寧波之江普惠金融研究院研究員劉野表示,無論是高標準農田建設、種業振興,還是農業科技裝備提升,糧食生產、收儲和加工,都不是靠短期投入就能解決,必須有信貸資金持續跟進。說到底,加大涉農信貸投入,不是簡單把貸款規模做大,而是把金融資源更穩、更準地配置到糧食安全、鄉村發展和農民增收最需要的地方,為鄉村全面振興提供扎實、持續的金融支撐。


      實現涉農貸款余額較快增長,關鍵是要進一步優化機制,把激勵、免責和風控更好銜接起來。劉野表示,完善盡職免責機制,對符合政策導向且在盡職履責基礎上出現的正常風險,給予合理容忍和制度保護,讓一線信貸人員少一些后顧之憂。免責不是放松風控,更不是簡單追求規模,而是要在此基礎上提高涉農金融服務能力。銀行要根據“三農”特點優化產品和流程,使貸款期限、額度和還款安排更符合農業生產經營周期。這樣,銀行既有動力,也有底氣,涉農信貸才能投得下去、接得上來、持續下去。


      強化錯位競爭


      近年來,我國農村金融服務機構體系愈加完善,已經形成政策性、商業性、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等多元化格局,這有利于推動不同性質的金融機構更好滿足涉農主體差異化金融需求。


      《通知》提出,健全專注主業、錯位競爭、分工協作的農村金融服務機構體系。大中型銀行扮演著主力軍的角色。大中型銀行要著力支持建設現代化農業產業體系,積極發展農業產業鏈金融,拓展首貸戶。


      “在縣域和農村市場,大量涉農主體從未獲得過正規信貸服務,拓展首貸戶能夠將金融活水精準輸送至更廣泛的經營主體,提升金融服務的普惠性和可得性。在優質客群競爭日益激烈的背景下,拓展首貸戶有助于金融機構跳出存量競爭,開辟增量市場,實現可持續的業務增長。”董希淼表示,拓展首貸戶是健全常態化金融幫扶機制、防止返貧致貧的重要途徑。


      農村中小銀行要持續深化改革,加快提升支農支小能力,這是夯實農村金融服務根基的核心路徑。近年來,各地銀行機構通過涉農金融機制改革,聚焦“三農”和小微企業融資痛點,持續優化服務。農業生產有其特有的周期性和銷售的季節性,普遍存在回款慢、墊資嚴重等情況。浙江農商聯合銀行轄內嘉善農商銀行等多家金融機構針對種糧大戶、涉農小微企業“短頻急”的融資特點,加快創新無需抵押的信貸產品、暢通綠色審批通道,確保資金精準滴灌鄉村沃土。


      寧波之江普惠金融研究院研究員黃昊明表示,深化改革有助于推動農村中小銀行轉變傳統依賴規模擴張的發展模式,逐步向更加注重質量與效益的內涵式發展轉型。中小銀行通過加強精細化管理,優化資源配置方式,結合農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以及小微企業輕資產、缺抵押、周期性強等特點,創新設計更加契合實際需求的金融產品與服務流程,從而提升支農支小服務的精準度和覆蓋面。


      當前,在大行下沉的背景下,縣域金融市場競爭越來越激烈。對此,《通知》提出大型銀行保險機構要帶頭維護縣域金融秩序,堅決防止并糾正對涉農客戶過度共債、“價格戰”等“內卷式”競爭行為。


      蘇商銀行特約研究員薛洪言表示,在錯位競爭格局下,大行應發揮資金成本與科技優勢主攻農業產業鏈核心企業與重大項目,中小銀行則需憑借對本地產業的深度理解和溫情化服務深耕小額分散領域。通過差異化監管引導各類機構各守邊界并探索合作共享機制,方可將下沉壓力轉化為服務鄉村全面振興的協同合力,構建層次分明、競爭有序的農村金融新秩序。


      挖掘數據潛能


      健全農村信用體系是發展數字金融的重要基礎。發展數字金融需要體系化地收集涉農主體的多維度數據,通過建立相關主體的信用檔案,準確評價其信用狀況,并建立懲戒失信、鼓勵誠信的激勵約束機制,打造農村誠信環境。


      上海金融與法律研究院研究員楊海平表示,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的推進,可以不斷為創新數字金融產品和服務打開新空間,為提高數字金融服務的覆蓋面和深度創造條件。


      當前,農村信用體系建設依然面臨諸多挑戰。首先,涉農信息分散且共享機制不暢。土地確權、經營流水、財政補貼等關鍵信用信息長期分屬于農業農村、稅務、財政等不同管理部門,缺乏統一高效、標準規范的歸集平臺與授權查詢通道,導致信息碎片化嚴重。同時,農村數字基礎設施和主體經營數據采集能力存在短板,部分農戶與新型經營主體的生產經營信息缺乏規范記錄,難以形成完整、連續的信用畫像,從而制約了銀行信用評估模型的有效性與授信服務的精準度。


      對此,《通知》提出,推動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加強涉農信息歸集共享,將土地確權、農機補貼、經營流水、納稅記錄等關鍵數據納入共享范圍,支持銀行保險機構對接。近年來,江蘇銀行、山東蓬萊農商銀行等金融機構積極擁抱數字化轉型,深挖農業數據資源,依托移動展業與整村授信,讓數據多跑路、用戶少跑腿,把金融服務送到田間地頭。


      薛洪言表示,在涉農數據歸集共享后,銀行可構建更加立體、動態的客戶風險視圖,逐步擺脫對傳統抵押物的過度依賴,進而開發適配農業生產周期的信用貸款產品。針對數據相對完備的規模化主體可推行線上化審批與自動化額度核定;對于數據基礎較弱的普通農戶,可將歸集數據作為輔助核實依據,提升信用評級客觀性。同時,圍繞其結算、理財等綜合金融需求延伸服務鏈條,實現更精準、更貼近“三農”實際的金融支持。


      數據泄露與濫用、數據違規共享等安全問題也值得關注。薛洪言建議,在運用隱私計算、大數據等技術提升風控能力的同時,銀行機構要防范數字化風險,注重數據合規與隱私保護,規范涉農數據的采集、存儲與使用全流程,嚴防信息泄露與濫用。此外,不能完全依賴線上模型,需將科技風控與線下實地核查、客戶經理盡調有機融合,通過“線上智能預警+線下人工核實”的雙重保障機制,實現對涉農業務風險的全流程有效把控。(記者 王寶會)


      轉自: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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