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以來,市場監管部門一系列舉措釋放出鮮明信號,指向在平臺經濟領域深入整治“內卷式”競爭。
在外賣領域,市場監管總局針對外賣補貼大戰發布《外賣平臺補貼行為規范十條(征求意見稿)》,提出平臺不得以開展長期、大額補貼的手段和方式,排除、限制市場競爭,擾亂市場競爭秩序;
在同城貨運領域,市場監管總局通報督導行業頭部企業落實反壟斷合規整改,停止不合理壓低運價,取消強制車貼,降低平臺抽成等,成為算法領域反壟斷監管的首個案例;
在電商領域,北京市市場監管局通報“6·18百億補貼”并非“6·18”期間平臺投入百億資金補貼消費者,多家平臺沒有明確投入的實際補貼金額及平臺、商家間的出資比例……
近年來,我國平臺經濟蓬勃發展,新業態新模式不斷涌現,在科技創新、提振內需、穩定就業等方面都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一段時間以來,以平臺內經營者被迫參與、微利或虧損、商品服務質量劣化為特征的“內卷式”競爭時有發生。引導平臺經濟從“拼價格”轉向“拼質量、拼創新”,是推動平臺經濟健康發展的必然要求。
去年底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深入整治‘內卷式’競爭”。整治“內卷式”競爭是推動我國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制度安排。在平臺經濟領域,“內卷式”競爭突出表現為“補貼戰”“價格戰”“賽道戰”,大量的資源被消耗在價格博弈環節,擠壓了品質升級和技術創新的資源,影響產品和服務質量。監管部門要統籌協作,引導競爭回歸效率與創新。
平臺經濟生態好不好,關鍵在于平臺企業。廣大平臺企業要扛起主體責任,摒棄片面追求流量的短視行為,提高算法透明度,讓技術從“內卷手段”回歸“效率工具”。要維護平臺內經營者、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消費者等相關主體的合法權益,構建多方共贏的平臺經濟生態。
面對平臺經濟發展中出現的問題和挑戰,我國不斷健全平臺經濟治理機制,《網絡交易平臺規則監督管理辦法》施行,《互聯網平臺反壟斷合規指引》落地,全國平臺經濟治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成立……平臺經濟規范健康發展取得積極進展。特別是在平臺經濟反壟斷領域,監管部門綜合運用反壟斷“三書一函”制度,采取“梯次監管”措施,靠前化解壟斷風險,強化社會監督。未來,梯次化的監管執法工具箱還將更豐富,促進平臺經濟常態化監管制度不斷完善。與此同時,要進一步健全平臺經濟跨部門監管協同機制,加強跨區域跨層級監管聯動,提升市場綜合監管能力和水平。
對平臺經濟的監管,要堅持監管規范和促進發展并重,健全平臺經濟常態化監管制度,讓企業明確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從而形成更穩定的發展預期。要深入整治“內卷式”競爭,推動平臺經濟從“流量為王”的粗放增長,邁向“算法透明、定價合理、權益保障、多方共贏”的高質量發展新階段,進而持續為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林麗鸝)
轉自: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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