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海關總署《關于促進綜合保稅區擴能提質的若干措施》(下稱《若干措施》)。在4月27日舉行的海關總署新聞發布會上,記者獲悉,下一步,海關將聚焦中心任務,會同相關部門加快研究出臺配套制度文件,推動《若干措施》中各項改革措施落地見效。
海關總署自貿區和特殊區域發展司司長潘城表示,綜合保稅區是我國對外開放的重要載體,具有連接國內國際兩個市場、兩種資源的獨特功能和政策集成優勢,在發展對外貿易、推進區域協調發展、促進產業升級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截至目前,我國共有168個綜合保稅區,分布在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2025年,全國綜合保稅區實現進出口值7.2萬億元,占同期全國外貿進出口的比重達16%,有力促進了我國開放型經濟發展。
潘城進一步表示,當前,我國正加快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作為對外開放重要載體,綜合保稅區面臨全新歷史使命,亟需推出更加適應我國外貿創新發展需求的高水平開放措施,進一步助力做強國內大循環,暢通國內國際雙循環。為此,海關總署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國家外匯局等部門研究提出《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立足綜合保稅區的保稅功能和政策集成優勢,主動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從4個方面提出24項改革措施,這些措施可以概括為“四轉四提升”。一是著力推動綜合保稅區產業形態從傳統的加工和物流向多元化、高端化生產與服務深度融合轉變,提升新業態新模式發展能級。主要包括促進保稅維修、保稅檢測、再制造、跨境電商、保稅培訓等“保稅+”新業態發展,強化生物醫藥科研聯動發展,創新生物醫藥監管等7條措施。
二是著力推動綜合保稅區功能作用從傳統的外貿導向向突出國家戰略需求轉變,提升產業鏈供應鏈韌性和安全水平。主要包括服務國家戰略需求、實施重大技術裝備產業鏈異地監管、優化重點商品管理、實施差異化合格評定等4條措施。
三是著力推動綜合保稅區發展模式從傳統的“兩頭在外”向服務國內國際雙循環轉變,提升內外貿一體化發展水平。主要包括支持綜合保稅區和口岸聯動發展、支持出口產品轉內銷、支持特定貨物便捷出區、優化委托加工監管、簡化設備出區手續、擴大信息互通互認、優化跨境資金結算等7條措施。
四是著力推動綜合保稅區監管方式從傳統的圍網管理向數智化、協同化轉變,提升智慧監管和協同共治效能。主要包括建設智慧監管體系、完善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大守信聯合激勵力度、提升配套管理服務水平、建設綜合服務管理平臺、強化風險聯防聯控等6條措施。
下一步,海關將會同相關部門加快研究出臺配套制度文件,推動上述改革措施的落地實施。在具體操作層面,記者獲悉,一系列具有針對性、可操作性的舉措將加速落地。
比如,針對近年來蓬勃發展的保稅維修等“保稅+”新業態,此次出臺的《若干措施》,在總結前期經驗的基礎上,聚焦企業反映強烈的訴求,進一步優化相關措施,包括拓展范圍、拓寬流向、放寬限制等舉措,大力支持保稅維修等新業態發展,將綜合保稅區打造成優質產業集聚的重要平臺。
再比如,針對生物醫藥產業發展需要,海關總署表示,將積極探索綜合保稅區區內外生物醫藥科研聯動發展,對符合條件的區外生物醫藥研發企業,試點賦予綜合保稅區海關注冊編碼,讓區外企業也能享受區內企業的保稅研發政策,更好助力我國生物醫藥研發產業發展。
“隨著24項改革措施的落地實施,綜合保稅區將迎來新一輪發展機遇,承擔更為重要的任務使命,為‘十五五’時期我國進一步擴大高水平對外開放注入強勁動力。”潘城說。(記者 王文博)
轉自: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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