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國務院關于修改〈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決定(草案)》。
會議指出,要更好發揮住房公積金功能作用,拓寬提取和使用范圍,擴大制度覆蓋面,提升管理服務效能,更好滿足居民多樣化住房消費需求。
“住房公積金在促進住房消費、保障民生福祉方面的基礎性作用將更加凸顯。”清華大學房地產研究中心主任吳璟表示。
住房公積金制度是我國城鎮住房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自1999年國務院頒布施行《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以來,住房公積金制度運行走上法治化規范化軌道。隨著住房發展階段變化,住房公積金資金使用重點經歷了從支持住房建設,到支持居民個人購房,再到滿足其他住房消費需求的過程,對提高城鎮居民居住水平發揮了重要作用。
當前,我國城市發展正從大規模增量擴張階段轉向存量提質增效為主的階段,人民群眾住房需求總體上從“有沒有”轉向“好不好”。吳璟表示,人民群眾的住房消費支出從“購房”“租房”向“修房”“養房”拓展,在住房裝修、更新改造、維修養護等方面的需求大幅增長,條例規定的提取和使用范圍亟需拓寬。
與此同時,我國人口和就業結構已發生較大變化,平臺經濟和新就業形態快速發展,靈活就業的新就業群體規模快速增長。“有必要對條例繳存機制進行健全完善,擴大制度覆蓋面,支持個體工商戶、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自愿繳存和使用住房公積金,幫助他們解決住房問題。”吳璟說。
今年以來,各地加快探索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物業費、房屋更新改造、加裝電梯等住房消費支出。據不完全統計,已有超過60個城市調整優化了住房公積金政策,從貸款額度、首付比例、提取范圍、覆蓋群體、服務創新等方面發力,進一步釋放住房消費潛力,保障民生福祉。(記者王優玲)
轉自: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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