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印發《通知》 我國排污許可“一證式”管理再提速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時間:2026-07-09





      核心閱讀 排污許可制是固定污染源環境管理的核心制度,旨在實現對固定污染源“一證式”管理,為我國環境管理提供基礎性、支柱性制度保障。經歷近30年試點探索,我國排污許可制法律標準體系不斷健全、管理體系持續完善、信息平臺建設逐步夯實。目前,全國386.7萬家固定污染源納入排污管理,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管理全覆蓋的階段性改革任務順利完成。為適應新發展要求,自今年8月15日起,將分行業分批次在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上開展排污許可證(副本)更新。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法典》,加快落實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管制度,推動排污許可“一證式”管理,生態環境部組織修訂并于近日印發了《關于優化排污許可證(副本)格式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排污許可制是固定污染源環境管理的核心制度,旨在實現對固定污染源“一證式”管理,為我國環境管理提供基礎性、支柱性制度保障。當前,我國已初步構建起以排污許可證為核心、覆蓋固定污染源的“一證式”管理體系,體現出生態環境保護“源頭嚴防、過程嚴管、后果嚴懲”的核心思路。


      現階段重要任務


      我國排污許可制歷經近30年試點探索,法律標準體系不斷健全、管理體系持續完善、信息平臺建設逐步夯實。目前,全國386.7萬家固定污染源納入排污管理,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管理全覆蓋的階段性改革任務順利完成。


      近年來,我國對深化排污許可制度改革提出新要求。黨的二十大明確要求“全面實行排污許可制”,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落實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管制度”。


      2024年11月,生態環境部印發《全面實行排污許可制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要求到2027年,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制度體系更加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全部許可管控,落實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管制度,排污許可“一證式”管理全面落實,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全要素、全聯動、全周期管理基本實現,排污許可制度效能有效發揮。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十五五”規劃綱要明確提出“加快落實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管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法典》進一步明晰排污許可證管控范圍,增強排污許可管理法律規定的系統性,為制度優化提供堅實法治保障。


      “印發《方案》,實施排污許可證質量提升工程,將優化排污許可證格式及管理內容作為現階段排污許可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務。”生態環境部環評司有關負責人表示,“印發《通知》,在無需企業重新填報的前提下,通過優化排污許可證(副本)格式,進一步提升排污許可管理規范化、精細化水平,更好支撐固定污染源‘一證式’監管。”


      滿足全要素管理改革要求


      根據生態環境部數據,自2017年3月全國首張排污許可證核發以來,已累計發放37萬余張排污許可證,在固定污染源監管中發揮出關鍵作用。


      然而,隨著排污許可制度改革不斷深化,現行排污許可證的格式與內容已難以適應制度發展要求,也難以充分滿足基層監管和企業實際使用需求,亟須對排污許可證副本進行優化。一方面,通過提高便捷性和易讀性,滿足基層和企業的使用需求。從現行排污許可證的應用情況來看,部分基層管理人員和企業反映排污許可證前后信息邏輯性不強,同一環境要素管理要求分散,導致上下文銜接不緊密、不易讀懂,基層聯審聯查工作機制和企業主體責任難以落實。亟須從使用者的視角出發,增強管理要求的邏輯性,整合前后文相關信息,便利基層管理和企業使用。


      另一方面,通過聚焦管控核心,提升依證執法效能的需要。現行排污許可證存在內容冗余、信息化不足等問題,基層執法人員反映排污許可證內容繁雜且不易攜帶,未能集中體現固定污染源排放管理的核心要求。亟須通過修訂刪除與排放無直接關聯的冗余內容,突出排放標準和許可排放量等排放關鍵指標,同時加強二維碼標識技術的應用,提升依證執法的針對性和效率。


      更重要的是,通過優化排污許可證副本,填補制度空白,可以實現全要素管理需要。“目前排污許可證在土壤污染防控等新增義務方面存在制度空白,亟須通過修訂副本格式,系統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法典》精神,滿足全要素管理的改革要求。”上述負責人坦言。


      聚焦“一證式”管理全面落實


      《通知》緊扣排污許可制改革思路,為全面實行排污許可制和落實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管制度夯實基礎。實施后,排污許可證副本將圍繞核心制度建設的目標進行全方位優化,以適應排污許可全要素、全聯動、全周期管理要求。


      針對排污許可證內容多、容易遺漏等問題,生態環境部按照大氣、水、固廢、噪聲、土壤等要素,分別記載其對應的污染物排放要求,形成大氣分冊、水分冊、固廢分冊、噪聲分冊、土壤分冊。同時,針對排污許可證內容分散、難執法問題,構建“一口一表一碼”管理框架,實現信息集中展示與快速查閱。此外,刪除排污許可證中涉及企業產品產能、原輔材料及燃料等與污染物排放不直接相關的內容,進一步聚焦固定污染源排放管理核心內容。


      據了解,自今年8月15日起,將分行業分批次在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上開展排污許可證(副本)更新。


      展望“十五五”時期,生態環境部指出,要聚焦“主要污染物全量許可管控,排污許可‘一證式’管理全面落實,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全要素、全聯動、全周期基本實現”目標,全力推進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管制度體系更加完善,深入推動環境管理制度精簡合理、銜接順暢,環境監測和執法真實準確、規范有力,部門管理機制權責清晰、運轉高效,企業主體責任持續強化、落實落細,不斷將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記者 王林)


      轉自:中國能源報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

    ?

    版權所有: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京ICP備11041399號-2京公網安備11010502035964

    www.色五月.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