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甘肅省政府新聞辦公室2日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甘肅持續完善流域生態補償機制,在跨省橫向生態補償中,探索將特征污染物改善狀況作為補償資金核算的重要依據。
甘肅省生態環境廳副廳長薛蕾介紹,2025年,甘肅省相關部門制定印發《關于進一步健全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實施方案》,堅持左右岸、上下游統籌謀劃推進,加快建立完善黃河、長江、內陸河流域省內、省際橫向生態補償機制。
在省際間橫向生態補償方面,2021年、2023年甘肅省與四川省簽訂兩輪補償協議,2023年與寧夏回族自治區簽訂補償協議,2024年與青海省簽訂跨省際補償協議并已實現實質性補償。甘肅省與陜西省簽訂嘉陵江流域、渭河流域甘肅—陜西段橫向生態補償協議,在水質考核之外,首次探索將總磷、氨氮、高錳酸鹽三項特征污染物改善狀況作為補償資金核算的重要依據。
目前,甘肅省內黃河干支流、黑河、石羊河、白龍江流域13個市州、39個縣區已建立起流域生態補償機制,初步形成了協同治理格局。
甘肅是黃河流域重要的水源涵養區和補給區。生態補償機制是促進流域協同治理的重要措施。(記者 張玉潔)
轉自:新華每日電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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