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南省制定《海南省貫徹落實〈中國傳統工藝振興計劃〉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總體目標將發掘和運用傳統工藝所包含的文化元素和工藝理念,培育海南工藝大師、天涯工匠和知名品牌,促進文化產品供給和文化消費,推動美麗海南“百鎮千村”建設。
海南傳統工藝涵蓋衣食住行、傳統美術、傳統技藝及醫藥、服飾等40余項。《意見》提出了以下幾個方面任務:
一是建立海南省傳統工藝振興目錄。建立海南省傳統工藝振興目錄。以海南國家級和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為基礎,遴選具備一定傳承基礎和生產規模、有發展前景、有助于帶動就業的傳統工藝類、美術類、醫藥類項目,首批確立海南省傳統工藝振興目錄項目15個。
二是擴大海南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隊伍。至2020年,涉及傳統工藝類項目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每個項目省級代表性傳承人達3人以上、市縣級代表性傳承人達5人以上。2018~2020年相關項目市縣級代表性傳承人每年增加不少于10人,傳承人群增加1000人,省級代表性傳承人增加30人。
三是依托海南熱帶海洋學院等高校、企業和社會組織,組織傳統工藝持有者、從業者等傳承人群參與研修、研習和培訓,提高傳承能力,增強傳承后勁,引導傳承人群加深對優秀傳統文化的理解,拓寬眼界和知識面,提高傳承和再創造能力。
四是加強傳統工藝相關學科建設和理論研究。鼓勵高校、研究機構、企業等科研院所設立傳統工藝研究基地、重點實驗室等,在保持優秀傳統傳承的基礎上,探索手工技藝與現代科技、工藝裝備的有機融合,提高材料處理水平,切實加強成果轉化。加強傳統工藝的挖掘、記錄和整理。
五是提高傳統工藝產品的設計、制作水平和整體品質。培養精品意識、品牌意識和市場意識,廣泛開展質量提升行動,加強全面質量管理,鼓勵傳統工藝從業者為自己的作品或產品署名或注冊商標,培育海南特色的傳統工藝品牌。
同時,《意見》要求拓寬傳統工藝產品的推介、展示和銷售渠道,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進校園等活動,并開展黎、苗族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申報工作,評定1~3個遺產豐富,項目集中,特色鮮明,保存較好的黎、苗族市縣為省級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爭取2020年前申報國家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
《意見》將分四個階段實施。第一階段為2017年8月至12月,是方案制定部署階段。第二階段為2018年1~12月,是集中行動推廣階段。各市縣按計劃落實行動,建立省級工作站指導點3~5處。第三階段為2019年1月至2020年6月,是全面鋪開階段。第四階段為2020年7月至12月,是總結評估階段,在總結振興計劃實施三年成效的基礎上,制定提升下一階段振興計劃。
轉自:中國工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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