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發布《關于上海市城市總體規劃的批復》(以下簡稱《批復》),原則同意《上海市城市總體規劃(2017—2035年)》。
《批復》強調,要嚴格控制城市規模。堅持規劃建設用地總規模負增長,牢牢守住人口規模、建設用地、生態環境、城市安全四條底線。到2035年,上海市建設用地總規模不超過3200平方公里。要嚴守城鎮開發邊界,完善管控辦法。堅持節約和集約利用土地,嚴格控制新增建設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潛力度,合理開發利用城市地下空間資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繼續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保護好永久基本農田。構建空間留白機制和動態調整機制,提高規劃的適應性。
《批復》明確,要優化城市空間布局。落實主體功能區戰略,擴大生態空間、保障農業空間、優化城鎮空間,逐步形成“一主、兩軸、四翼,多廊、多核、多圈”的空間結構和“主城區—新城—新市鎮—鄉村”的城鄉體系。
《批復》提出,要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按照促進生產空間集約高效、生活空間宜居適度、生態空間山清水秀的總體要求,統籌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形成合理的城市空間結構,促進經濟建設、城鄉建設和環境建設同步發展。根據人口分布,合理安排居住用地布局及其配套設施建設。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穩步推進城市有機更新,開展城市修補和生態修復,加強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和違法違規建設治理,提高城市的承載力、包容度和宜居性。(記者 盧為民)
轉自:中國國土資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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