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紅樹林資源保護條例》經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通過,于12月1日起正式施行。該條例的施行,將對進一步加強紅樹林資源的保護和管理、保護生物多樣性、抵御風暴潮等海洋自然災害、促進改善沿海生態環境等起到積極作用。
《條例》提出,紅樹林資源保護和管理應遵循生態優先、科學規劃、社會參與、合理利用和可持續發展的原則,各級相關政府部門應將此項工作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可根據需要建立紅樹林生態保護補償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紅樹林資源的義務,有權制止和舉報破壞、侵占紅樹林資源的行為。
《條例》要求有關部門制定紅樹林資源保護規劃,明確紅樹林資源保護目標任務、保障措施、禁止開發建設區域、限制開發建設區域以及保護、修復、利用方式等內容。有關部門應定期調查和監測本行政區域內的紅樹林資源,建立檔案,并定期向社會公布,應采取各種措施扶持紅樹林育種、育苗和造林,按規劃恢復和適當擴大紅樹林面積,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在紅樹林資源集中分布地建立紅樹林自然保護區,對紅樹林生態區位比較重要、生態系統具有典型性、受保護的野生植物物種分布相對集中,但尚不具備建立紅樹林自然保護區條件的紅樹林資源所在地,可以建立紅樹林保護小區。
《條例》強調,在紅樹林自然保護區、紅樹林保護小區或者其他紅樹林地依法從事生產經營、觀賞旅游、科學調查、研究觀測、科普教育等活動,應當符合紅樹林資源保護規劃,不得破壞紅樹林生態系統基本功能,不得超出資源的承載能力,不得對野生動植物物種造成損害。確因特殊原因或國家、廣西區重點工程建設項目需占用或征收紅樹林地的,需要有關部門批準,根據需要進行環境影響評價,依法辦理審批手續。(記者 紀巖青)
轉自:中國海洋報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

版權所有: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京ICP備11041399號-2京公網安備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