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后的《黑龍江省食品安全條例》5月1日起施行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時間:2026-04-29





      黑龍江省深入推進食品安全法治建設,聚焦突出問題、創新監管方式、完善制度供給,全面修訂《黑龍江省食品安全條例》,并將于2026年5月1日起施行。新修訂的《條例》對原條例139條中91條進行修改,新增15條,刪除21條,以法治建設打造“嚴治筑基、智治增效、自治強本、共治聚力”的全方位治理格局,切實守護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堅持“嚴”字當頭,把全程從嚴主基調貫穿《條例》修訂始終,推動食品安全治理從“常規監管”向“從嚴施治”轉變。嚴格人員管理,深化企業主體責任落實,規定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必須按標準配備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常態化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知識考核,明確“考核不達標不得上崗”。嚴把過程控制,細化落實上位法要求,明確嬰幼兒配方液態乳等嬰幼兒配方食品企業應當對出廠成品進行逐批全項自行檢驗,實現“批批檢驗、件件合格”。嚴控源頭風險,將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市場準入方式由“備案制”改為“核準制”,對食品攤販實行登記分類管理,劃定禁止生產經營高風險品種目錄,疏堵結合、風險可控。嚴管標準制定,規定企業制定的食品安全標準低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或者地方標準的,衛生健康部門應當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及時廢止并公示,倒逼企業嚴守標準底線。


      順應數字化、智能化監管趨勢,以“互聯網+AI”監管為抓手,推動食品安全監管模式由“人力巡查”向“智慧精準”轉型。明確省級統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服務平臺法律地位,以立法固化大數據、人工智能在食品安全監管的應用路徑,將國家法律原則性追溯要求轉化為可落地的信息化建設任務。對重點監管食品品種強制建立電子追溯體系并接入省級平臺;鼓勵社會資本建設第三方追溯平臺,形成政府平臺為骨干、市場平臺為補充的追溯格局。推動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優先納入公共追溯平臺,以優質產品示范帶動全行業追溯覆蓋。深化陽光餐飲建設,強制學校、托幼機構、養老機構等集中用餐單位推行“互聯網+明廚亮灶”,在線展示加工制作過程,推動后廚操作全程規范透明。


      堅持監管與激勵并重、約束與引導并舉,強化食品生產經營者誠信意識,推動食品生產經營主體從“被動合規”向“主動治理”轉變。健全信用監管體系,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信用檔案,完整記錄企業資質、監督檢查結果、違法違規行為等信息,實施分級分類監管,對嚴重失信主體實施聯合懲戒,形成“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約束格局。完善舉報獎勵機制,鼓勵企業員工、外賣員、快遞員等社會各界人士參與食品安全監督,對查證屬實的按規定予以獎勵。推動企業公開承諾,鼓勵食品生產主體將企業文化、產品詳情、原料投入、監督檢查等信息設置成二維碼在產品包裝上進行標注,自覺接受社會監督,以信息公開促進品質提升。規范預制菜經營,要求使用預制菜須在菜單、點餐頁面公示品名、主要原料、生產者等信息,保障消費者知情權與選擇權。


      秉持協同共治理念,夯實基層基礎、凝聚各方合力,推動食品安全治理格局從“政府監管”向“齊抓共管”轉變。織密基層監管網絡,下大力氣,以強決心,打通監管“最后一公里”,對接協商省人大法制委,省委組織部、省委社會工作部等相關部門,全力爭取將食品安全工作納入鄉鎮(街道)社會綜合治理網格化管理,為充分調動基層治理力量,提供堅實法治保障。強化部門責任落實,建立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與市場準入銜接機制,破解農業農村與市場監管部門信息壁壘、環節脫節問題。明確市場監管、農業農村、通信管理、網信、公安等多部門信息共享、執法聯動、聯合懲戒法定職責,凝聚從農田到餐桌的全鏈條監管合力。發揮社會監督作用,激活行業協會、新聞媒體、消費者等多元主體“神經末梢”,鼓勵依法進行消費維權和輿論引導,構建“人人參與、人人盡責、人人共享”的食品安全社會共治格局。(記者 曲靜)


      轉自:黑龍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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