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四川省民政廳、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5部門聯合發布2026年全省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標準低限,標準從2026年7月1日起執行。
具體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低限為860元/月,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低限為645元/月;城市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低限為1118元/月,農村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低限為839元/月;集中供養孤兒基本生活養育標準低限為1864元/月,社會散居孤兒(含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養育標準低限為1515元/月。
各市(州)政府據此調整2026年當地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基本生活、孤兒(含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養育標準。
自2015年起,四川已連續12年提高全省城鄉低保標準低限。(記者 李丹)
轉自:川觀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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