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7—9月)第一檔電量由原180度提高到260度,第二檔電量由原181—280度提高到261—460度,第三檔電量為460度以上
●階梯電價標準不變,第一檔、第二檔、第三檔電價仍分別為 0.5224 元/度、0.6224元/度、0.8224元/度
四川調整居民階梯電價政策7月1日起執行。根據省發展改革委近日印發的《關于調整我省居民階梯電價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調整后,在夏季(7—9月)期間月用電量超過180度的居民用戶,電費將有所降低,特別是夏季空調等降溫用電需求較大的家庭,受益將更為明顯。
此次調整執行范圍為省內“一戶一表”居民階梯電價用戶。一是調整夏季(7—9月)居民月階梯電量,將夏季第一檔電量由原180度提高到260度,第二檔電量由原181—280度提高到261—460度,第三檔電量為460度以上;其他月份分檔電量維持不變。二是推動全省居民用電同價,各電網企業供區內現行居民電價標準高于四川電網水平或分檔電量低于四川電網水平的,統一按四川電網相關標準或水平執行。分檔電量調整后,階梯電價標準維持不變,第一檔、第二檔、第三檔電價仍分別為0.5224元/度、0.6224元/度、0.8224元/度。
此次調整無需居民申請辦理,由電網企業按照通知要求,自7月1日起,對“一戶一表”居民階梯電價用戶統一執行。調整后可與“一戶多人口”優惠政策疊加,執行居民階梯電價“一戶多人口”政策的家庭,階梯電量基數同步調整。(記者 李欣憶)
轉自:四川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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