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從山西省小企業發展促進局獲悉,為進一步推動中小企業產品做精、專業做深、市場做大,提高企業專業化能力和水平,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促進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的指導意見》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要求,省小企業發展促進局決定組織開展行業及細分市場“單項冠軍”企業 (以下簡稱“單項冠軍企業”)培育認定工作。
據了解,被推薦的“單項冠軍”企業應符合基本條件和專項指標兩個條件。其中,基本條件為:在省內工商注冊登記,傳統行業企業連續經營10年以上,新興行業企業連續經營5年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中小企業,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在行業及細分市場競爭中優勢突出的中小企業。專業化發展突出,長期專注并深耕于某個行業、某個產品;或與大企業形成長期協作配套關系,提供其零部件、元器件及配套產品;以及專業生產成套產品。市場份額突出,主導產品在同行業或特定細分市場年營業收入省內名列前茅,在國內細分市場中擁有較高的市場份額。成長性突出,具有持續創新能力和發展潛力,能快速應對市場需求,在研發設計,生產制造、市場營銷等方面不斷取得顯著效益,具有發展成為國內行業領先企業的潛力。管理規范、信譽良好、承擔社會責任,生產技術、工藝及產品質量國內領先,或采用獨特的技術、工藝、配方及特殊的原料生產產品,企業擁有自主品牌,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產品或技術。
專項指標則包括經濟效益、市場份額、發展潛力、品質品牌、經營管理等五個方面。其中,經濟效益要求上年度企業營業收入在 8000萬元以上,近兩年主營業務收入或凈利潤的平均增長率達到10%以上,企業資產負債率不高于70%;市場份額,傳統企業從事特定細分市場時間達到10年以上,新型企業從事特定細分市場時間達到5年以上,其主營業務收入占本企業營業收入的70%以上,主導產品享有較高的知名度,在細分市場占有率最近連續3年在全省名列前三位,且3年中有2年名列全省第一位,項目申報的前一年必須為全省第一位;發展潛力,企業研發經費支出占營業收入比重不低于2%,科技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比例不低于10%,至少獲得1項與主要產品相關的發明專利或3項以上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或被評定為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被認定為國家地理標志保護產品,獲得國家綠色產品認證,工藝配方獨特,為省內首創,主持或參與制(修)訂國際、國家或區域行業標準,獲得軟件著作權可視同為發明專利),設立研發機構,具備技術創新、研發的條件或環境;品質品牌,產品品質在業內得到公認,產品執行標準達到國內先進水平,或是產品通過國家和省權威機構認證,企業已建立規范化的顧客滿意度評測機制或產品追溯體系,曾獲得馳名商標、著名商標,國家級、省級名優產品1項以上,或獲得國家、省產品質量獎1項以上;經營管理,企業采用先進的管理方式,取得相關質量管理體系認證。
被評為省級高新技術企業、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省級“專精特新”企業和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或是獲得省級以上科技類榮譽稱號或獎勵的企業,屬于國家、省重點鼓勵支持發展的領域、產業、產品,其企業優先進行推薦。
在申請過程中提供虛假信息,近三年發生過安全、質量、環境污染事故,有偷稅、漏稅和其它違法違規、失信行為的,將不被推薦。(孟紹毅)
轉自:山西省小企業發展促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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