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美麗中國建設成效考核辦法》。為何出臺考核辦法?適用對象包括哪些?主要考核哪些內容?一起來了解一下。
■出臺的背景和意義
生態環境保護能否落到實處,關鍵在領導干部,根本在制度保障。出臺考核辦法,是全面推進美麗中國建設的有力抓手,是健全生態環境治理體系的重要舉措。
■考核工作遵循哪些原則?
一是堅持注重實績、激勵擔當;
二是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
三是堅持依規依法、群眾認可;
四是堅持考用結合、以考促干。
■適用對象包括哪些?主要考核哪些內容?
考核辦法適用于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和政府美麗中國建設成效的考核,精準設置五個方面考核內容:
一是美麗中國建設責任落實情況;
二是美麗中國建設年度主要目標完成情況;
三是美麗中國建設年度重點任務完成情況;
四是資金使用績效情況;
五是群眾滿意程度。
■對考核工作組織形式和考核程序有哪些規定?
考核辦法明確,在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下,考核工作由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牽頭組織,由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中央組織部會同有關部門開展。
考核工作延續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行之有效的經驗做法,進一步規范和改進考核程序,主要采取自評總結、核實核證、綜合評價、結果反饋四個步驟。
■對考核結果運用作了哪些規定?
考核辦法明確提出,考核結果作為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和政府領導班子和有關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獎懲任免的重要參考,作為生態環境保護相關財政資金分配的參考依據。
轉自: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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