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座零碳園區中的十幾家工廠都想使用周邊的綠電,是不是每家都要拉一根線?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5月20日發布的《關于有序推動多用戶綠電直連發展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給出清晰答案。
《通知》明確,新能源發電可不直接接入公共電網,依托專用線路和變電設施,向多個用電主體輸送綠電,實現供給電量清晰溯源和分配。
“與去年出臺的《關于有序推動綠電直連發展有關事項的通知》相比,新政既有一脈相承的延續性,又實現了從‘一到多’的突破和創新。”電力規劃設計總院能源政策與市場研究院院長凡鵬飛表示。
業內專家普遍認為,此次發布的新政標志著我國在新能源就近消納機制創新上邁出實質性一步,這不僅是電改的深化,更是能源消費模式變革的重要探索,意味著我國新能源就近消納將進入“一對多”的園區化、集群化時代。
從“單獨定制專線”到“共享能源巴士”
多用戶綠電直連指風電、太陽能發電、生物質發電等新能源發電不直接接入公共電網,通過專用線路和變電設施向多個用戶供給綠電,實現供給電量清晰溯源和分配的模式。其中,多用戶指多個獨立用電法人實體。業內人士形容為“單獨定制專線”變成“共享能源巴士”。
當前,伴隨新能源裝機爆炸式增長,大量光伏和風電項目陸續建成,但電網無法全部容納,導致多地出現棄“風”棄“光”。
“國家去年出臺綠電直連政策,是從‘0到1’的創新,但是從實踐看,效果并不十分理想,用戶測算后盈利空間不大。同時,出口外向型企業對碳排放的訴求也越來越高。”華北電力大學國家能源發展戰略研究院執行院長王鵬坦言。
在此背景下,為促進更高水平、更大范圍的新能源就近消納利用,綠電直連政策升級為《通知》的2.0版本。值得注意的是,多用戶綠電直連的適用范圍實現全面擴大,主要包括:新建負荷可開展多用戶綠電直連。存量負荷中,單用戶綠電直連項目可拓展為多用戶綠電直連項目;有綠色電力消費需求的用戶(包括有綠色電力消費比例要求的企業、重點用能和碳排放企業、有降碳需求的出口外向型企業及其上下游企業等)可開展多用戶綠電直連;工業園區、零碳園區、增量配電網等的全部或部分負荷可開展多用戶綠電直連。
另外,《通知》還明確支持尚未開展電網接入工程建設的新能源發電項目,以及因新能源消納受限等原因無法并網的新能源發電項目,在履行相應變更手續后開展多用戶綠電直連。
業內專家認為,這意味著大量暫時“擱淺”的新能源項目有望通過直連模式重獲經濟價值,開辟新的消納通道。
與此同時,《通知》還提出,分布式光伏可通過集中匯流方式參與多用戶綠電直連。優先支持算力設施、綠色氫氨醇等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開展綠電直連。對此,凡鵬認為,新政打破“單一用戶”限制,明確新能源可向多個不同法人實體用戶供給綠電,有利于讓更多經營主體能夠享受綠電直連政策紅利。
項目主責單位承擔“總管家”職能
在規劃層面,《通知》提出項目應按照“以荷定源”原則合理規劃新能源裝機規模,年自發自用電量占總可用發電量的比例不低于60%,占總用電量的比例不低于30%、2030年前不低于35%。
業內專家認為,這一量化指標既保障綠電充分消納,又為項目經濟性劃定底線。
《中國能源報》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多用戶綠電直連項目當前面臨的最大難題是產權、責任和結算復雜。十幾家用電企業加上發電側的風、光、儲企業,誰負責統一對接電網?誰負責內部協調?
對此,《通知》新增一個名為項目主責單位的角色——應具備法人資格,原則上由電源方與負荷方合資組建,也可以由電源方或負荷方一方單獨投資組建,園區模式的項目主責單位可由園區管委會或第三方機構(不含運營輸電業務的公共電網企業)投資組建。
有業內人士提醒,有一點需注意,即電網不擔任“總管家”角色,只負責計量和收費。因此,項目對外一張電費單,對內再分賬。“說到底,綠電直連模式的核心目標是促進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納,《通知》在單用戶政策消納管理要求的基礎上,進一步強化就近消納的約束機制,創新源荷調節能力培育與綠電溯源管理制度,推動消納利用向友好型、就近化、可溯源升級。”
以往,單用戶政策針對反送電量設置了比例限制,并區分現貨市場運行地區提出差異化的反送電要求,《通知》在沿用該要求基礎上,將之前的“在新能源消納困難時段,項目不應向公共電網反送電”調整為“在省級能源主管部門明確的新能源消納困難時段,并網型項目不得向公共電網反送電”。
“從‘不應’到‘不得’,反映的是管理要求的強化,有利于切實壓實項目就近消納的主體責任,避免增加大電網消納壓力。”凡鵬飛強調。
三類園區將獲得真正利好
什么樣的企業適合參與多用戶綠電直連?
國家發改委國家信息中心經濟預測部政策仿真實驗室主任、研究員肖宏偉表示,政策解答給出了清晰畫像——能夠響應電價信號、靈活調整用電負荷的工商業企業。這是因為新能源發電具有波動性,要實現高比例就地消納,就必須讓負荷側“柔軟”起來,在新能源大發時多用、在新能源出力不足時少用或從電網購電。工業園區恰好是挖掘需求側靈活性的富礦:通過生產流程改造、儲能配置、智能管控,企業完全可以實現“高峰少用電、低谷多用電”。而多用戶直連模式將多家企業聚合在一起,發揮“多能互補、負荷錯峰”的規模效應,整體調節能力遠勝單個企業。政策鼓勵項目內部探索基于調節能力的補償機制,靈活性好的用戶可以獲得額外收益,形成正向激勵。
隨著多用戶綠電直連時代到來,哪些項目將迎來利好?
上海綠能低碳科學技術研究院院長吳映陽分析,第一類是新能源資源富集地區的大型綠氫、綠氨及綠色甲醇項目。比如,在吉林、內蒙古、甘肅、寧夏、新疆等風光資源稟賦優越的省區,依托本地可再生能源優勢,將“風光”等綠電轉化為氫、氨、醇、油等便于儲存與運輸的能源載體,具備顯著發展潛力。
“第二類是多種高負荷的園區型項目,這類園區內涉及冶金、化工、芯片、汽車零部件等多個獨立法人主體。新政明確了多用戶綠色電力直連的制度安排,有效解決了綠色電力分配、綠色證書劃分及電費結算等復雜問題,為多主體協同運行提供了政策支撐。”吳映陽表示,第三類是面向出口市場、需證明產品綠色屬性的項目。《通知》規定,多用戶項目內部各主體可按各時段用電量占比,明確自發自用電量歸屬,實現基于小時級的新能源發電與用電匹配,并可與綠色電力證書、碳核算等相關制度有效銜接。
“我國綠電直連正開啟從單一用戶探索轉向多用戶協同發展的新階段,不僅讓多用戶綠電直連成為新型電力系統中的新業態、新模式,還為用戶的綠色供電方式煥新提供了新選項、新機遇,將有力推動全社會綠色用能水平提升,為加快建設新型能源體系和能源強國提供重要支撐。”凡鵬飛說。(記者 張勝杰)
轉自:中國能源報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