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5日,歐盟委員會發布公告,對原產于中國的己二酸(Adipic Acid)作出反傾銷終裁,裁定重慶華峰化工有限公司(Chongqing Huafon Chemical Co., Ltd.)反傾銷稅為29.1%、唐山中浩化工有限公司(Tangshan Zhonghao Chemical Co., Ltd.)反傾銷稅為42.3%、其他合作企業(詳見原文附件)反傾銷稅為31.5%、中國其他生產商/出口商反傾銷稅為42.3%。涉案產品的歐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編碼為ex 2917 12 00(TARIC編碼為2917 12 00 10)。本案傾銷調查期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損害調查期為2021年1月1日至傾銷調查期結束。公告自發布次日起生效。
2025年3月14日,對原產于中國的己二酸發起反傾銷調查。2025年11月13日,歐盟委員會對原產于中國的己二酸作出反傾銷初裁。
轉自:中國貿易救濟信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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