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批國采上新“標準差”規則:告別低價內卷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時間:2026-08-10





      近日,第12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帶量采購(以下簡稱“集采”)開標產生中選結果。本次集采65種藥品全部采購成功,覆蓋抗感染、抗腫瘤、抗血栓、降血糖、降血壓、降血脂、風濕免疫、消炎鎮痛等領域常用藥品。全國共4.5萬家醫藥機構報量,醫藥企業積極參與本次集采,327家企業的521個產品獲得擬中選資格。


      截至目前,12批國家組織藥品集采已累計覆蓋555種藥品。預計全國患者將于今年內用上第12批集采降價后的中選藥品。規則制定方面,繼第11批集采試點“反內卷”機制后,第12批集采全面升級配套規則,首次引入統計學“標準差”概念,采取兩檔防范異常低價措施。


      具體而言,本次集采突出體現了幾個方面:


      一是突出“穩臨床”,更好適應多元用藥需求。延續醫療機構按廠牌報量的做法,體現對臨床具體需求的尊重。優化“復活”中選規則,增加了參比制劑可以“不帶量復活”的規則,吸引參比制劑以適宜價格供應臨床。從中選結果看,臨床認可度高、質量和供應有保障的主流企業普遍中選,例如齊魯藥業、科倫藥業、石家莊四藥、倍特藥業均有10余個產品中選;諾華公司的沙庫巴曲纈沙坦、拜耳公司的碘普羅胺、衛材公司的倍他司汀、雅培公司的地屈孕酮、廣州綠十字的復方氨基酸等10個參比制劑中選。


      二是突出“反內卷”,引導行業理性競爭。平均每個品種有15家企業參與投標,競爭激烈程度較高,企業數量最多的品種達到49家。本次集采規則進一步強化反內卷,采取兩檔防范異常低價措施:對報價低于均值一定幅度的(超過1個標準差),不作為控制價差的錨點;對報價低于均值幅度較大的(超過2個標準差),可以中選但不帶量、不占入圍名額,排除極端低價對整體競爭格局和價格體系的影響。


      三是突出“保質量”,強化質量監管要求。要求中選藥品采購協議期內不得降級變更包裝,例如口服片劑不得由每片獨立包裝變更為多片瓶裝,避免因包裝形式變化影響藥效穩定性。提高境外生產仿制藥的資質條件,要求提供通過中國藥監部門檢查的證明材料。


      四是突出“保供應”,優化基層用藥保障。鼓勵緊密型醫聯體作為整體統一報量,提升基層醫療機構需求集中度,避免因報量小、需求分散導致供應關系碎片化,提高中選企業供應配送積極性。對于采購量少、采購頻率低的基層醫療機構,實際執行時允許在中選廠牌中靈活選擇,提升基層用藥保供韌性。(記者 韓璐)


      轉自:中國經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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