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晚,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同步發布《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主題投資風格管理指引》(以下簡稱《風格指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細則》《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可持續投資策略應用指引(試行)》等多項規定,并修訂了《基金經理兼任私募資產管理計劃投資經理工作指引》。從“風格漂移”“過度抱團”到“公私兼任”“不當銷售”,一系列新規針對當前公募市場存在的多個常見問題做出明確規定。業內人士表示,未來公募行業生態有望進一步優化,投資者權益將得到進一步保護。
近年來,主題投資基金投資風格管理內部制度不完善、投資風格監督履職不充分等問題受到關注。最新出臺的《風格指引》,就主題基金的適用范圍、命名規范、投資風格管理等方面做出明確規定。指引將自12月1日起施行,同時,設立了施行后的12個月作為完成整改前的“過渡期”。
加強風格庫的管理與監督成為此次《風格指引》的核心監管方向。《風格指引》要求,主題投資基金的基金合同中應以可識別或可量化的方式明確約定投資風格、投資范圍、風格庫入庫標準,并要求基金管理人建立投資風格庫并進行嚴格管理。而基金托管人則需要對主題投資基金的風格庫進行審核,確保風格庫內證券符合基金合同約定的特定投資方向,并監督該基金百分之八十以上的非現金資產投資于風格庫內證券。
南開大學金融發展研究院院長田利輝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治理風格漂移的關鍵,在于從“軟約束”變為“硬約束”。一連串制度設計,以“監測-預警-糾偏”閉環機制精準治理風格漂移。要求管理人設置偏離閾值并定期披露,使基金投資從“隱性漂移”變為“顯性管控”。對普通投資者而言,“選基”的信息不對稱也有所降低。
此外,針對“過度抱團”等問題,《風格指引》還強調,對于嚴重偏離投資方向、投資集中度過高、集中投向投資方向中的單一細分行業或領域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應當建立內部管理機制,加強內部管理力度,根據不同基金的特點做差異化管理。
規范基金投資行為的同時,基金銷售端的制度建設也在同步推進。作為公募銷售的“行為準則”,《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細則》要求基金管理人、基金銷售機構根據投資者的投資目標、風險偏好和可承受的損失,嚴格履行投資者風險偏好及承受能力識別、基金風險特征匹配等適當性義務,將適當的基金銷售給適合的投資者等。針對“高齡”投資者,細則還作出了特殊規定:基金管理人、基金銷售機構向六十五周歲以上普通投資者銷售高風險基金的,應當履行特別的注意義務,包括制定更為審慎的銷售流程,追加了解相關信息、強化風險提示、給予更多考慮時間或增加回訪比例和頻次等。
除投資端和銷售端外,公募與私募業務之間的風險隔離也是此次規范的重點。中基協在《基金經理兼任私募資產管理計劃投資經理工作指引》中指出,公募基金經理不得兼任非中長期資金委托管理的私募資管計劃投資經理,要求基金管理人不得聘任公募基金經理兼任非商業銀行及其理財子公司、保險機構等中長期資金委托管理的私募資產管理計劃的投資經理。針對可能出現的利益沖突,禁止兼任人員投資本人管理的私募資管計劃,新增兼任人員及其直系親屬不得投資其管理的私募資產管理計劃的要求,并要求基金管理人對兼任人員的考核不得直接與其管理私募資產管理計劃的浮動管理費或超額業績報酬掛鉤。
此外,公募基金可持續投資也迎來規范。《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可持續投資策略應用指引(試行)》對主要應用可持續投資策略的基金進行了劃定,強調主要應用可持續投資策略的基金,應當設定體現可持續投資策略的業績比較基準,同時鼓勵定期披露可持續投資評價標準構建、可持續投資策略應用情況等信息。
近年來,公募基金行業規范持續完善,行業生態正加速邁向“精耕細作”的高質量發展新階段。
在6月初舉行的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第四屆會員代表大會上,中國證監會主席吳清強調,當前公募基金改革迎來了“棋至中盤”的關鍵節點,行業聲譽有所回升,必須要毫不放松、再接再厲,持續鞏固拓展改革發展成果。要強化利益綁定,在公司治理、產品發行、投資運作、績效考核等各個方面落實好監管新規和改革要求,提升投資運作穩健性,增強逆周期思維,努力為投資者創造更可持續的中長期收益,堅決遏制賭押賽道、風格漂移、高位發行等頑疾,更不能回到“沖規模、賺快錢”的老路上去。
田利輝表示,一系列新規平穩落地后,公募行業生態有望呈現三大變化:一是產品定位更加清晰,“基金盲盒”現象消退;二是投資行為更加規范,長期價值投資成為主流;三是投資者保護更加有力,通過透明化約束降低信息不對稱。(記者 羅逸姝)
轉自: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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