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日前發布《人民幣存貸款利率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在《人民幣利率管理規定》《關于人民幣存貸款計結息問題的通知》等諸多現有文件的基礎上進行修訂整合,對各類型存貸款計結息規則、罰息規則、“高息攬儲”等不正當手段吸收存款定義、利率換算和計息公式等方面進行修訂或明確。
分析人士指出,《征求意見稿》將存款價格競爭的禁令從“軟性倡導”升級為“硬性規則”,為金融機構“高息攬儲”行為提供了明確的定性和處罰依據,將有助于遏制存款市場的非理性競爭,維護銀行體系負債成本基本穩定。
從長期來看,活期占比高、客戶黏性強的國有大行和優質零售股份行將持續受益,業務網絡、客戶觸達和品牌積累等方面相對薄弱的中小銀行將面臨更大挑戰。從根本上來看,中小銀行要徹底告別“高進高出”的傳統經營模式,從“拼價格”轉向“拼服務、拼客戶經營能力”,從“規模至上”轉向“價值創造”,推進多維度轉型。
“高息攬儲”寫入法規
《征求意見稿》將“高息攬儲”禁令首次上升為具有更高法律效力層級和強制執行力的部門規章。
《征求意見稿》在遏制“高息攬儲”、反內卷方面的力度明顯加強,引發市場廣泛關注。《征求意見稿》明確,“高息攬儲”包括但不限于通過違規手工補息、突破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約定利率自律上限等方式吸收存款,擾亂存款市場競爭秩序等。
蘇商銀行特約研究員薛洪言認為,《征求意見稿》將此前散見于自律倡議和規范性文件中的“高息攬儲”禁令,首次上升為具有更高法律效力層級和強制執行力的部門規章,明確禁止違規手工補息、突破自律上限、存貸掛鉤三類典型行為,并同步取消逾期罰息固定比例、統一計息天數等規則,標志著我國利率管理正式從行政約束全面轉向市場化、法治化軌道。
西部證券(002673.SZ)在最新研報中分析指出,《征求意見稿》聚焦利率市場化與規范存貸市場競爭秩序,一方面放開行政管制,將存貸款定價、罰息規則及計息方式交由借貸雙方協商,大幅提升銀行自主定價靈活性;另一方面明確禁止如違規手工補息等“高息攬儲”行為,維護市場秩序,有利于促進銀行穩健合規發展。
惠譽評級亞太區金融機構評級董事徐雯超也表示,《征求意見稿》的出臺是利率市場化改革下的重要制度安排,為我國存貸款利率進一步市場化、透明化提供法制化依據。近年來,我國貸款利率定價已經轉向LPR定價,存款利率的市場化改革也在不斷深化。《征求意見稿》一方面通過統一、更加規范的計息規則,有助于疏通貨幣政策的傳導路徑;另一方面也明確“高息攬儲”紅線,有助于遏制銀行間非理性價格競爭。
從市場表現來看,近年來各種變相“高息攬儲”情況頻發。招聯首席經濟學家、上海金融與發展實驗室副主任董希淼表示,當前“高息攬儲”現象在特定時期和部分銀行中仍然較為明顯,表現形式包括違規手工補息、突破利率自律上限、贈送實物、貼息返現、發放加息券等。
在薛洪言看來,其根源在于存貸款利率調整的非對稱性與銀行規模考核壓力的疊加效應:一方面,貸款利率隨市場下行較快,導致銀行資產端收益率持續走低;另一方面,存款市場競爭激烈且利率剛性較強,疊加存款向理財、基金等渠道分流的壓力,銀行若單純跟隨市場下調掛牌利率,將面臨存款規模快速流失的風險。
“在‘規模至上’的考核導向下,銀行不得不通過各種隱性手段抬高實際付息率來爭奪存款,最終形成了‘掛牌利率難降、實際利率暗升’的扭曲局面。其中,違規手工補息的合規風險最高,因其往往異化為系統性的高息補貼,甚至滋生‘低貸高存’的套利空間,此前已被監管專項整治。此次《征求意見稿》將其納入部門規章,體現了最為明確的監管態度和最為清晰的處罰依據。”薛洪言表示。
在董希淼看來,這將助于銀行在資產端規范貸款定價“內卷”行為,在負債端減少“高息攬儲”行為,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環境,進而緩解銀行凈息差持續收窄壓力。
中泰證券(600918.SH)在最新研報中明確,在多輪存款利率下調及整改下,上市銀行負債成本從2024年一季度開始逐季下降,在2025年一季度和2026年一季度由于高息存款集中到期,負債端成本均呈現較大幅度下降,與資產端收益率的跌幅相抵消,助力息差筑底企穩。未來,“高息攬儲”整改和監管將加強,銀行負債成本穩步下降可期。
中國銀河(601881.SH)方面也認為,近年來的存款掛牌利率調整、自律機制優化、整治手工補息等措施相繼出臺并正式制度化,疊加2026年大規模的高息定期存款到期重定價影響,銀行負債成本壓降的確定性進一步增強,反彈空間受限制,對息差企穩修復形成有力支撐。
負債端競爭將轉向“精細化”
銀行需要更精準地識別客戶需求、評估客戶信用和資金穩定性,并在此基礎上加強差異化定價和客戶管理,從而推動負債業務轉向高質量發展。
董希淼認為,從實踐角度來看,《征求意見稿》仍需注意幾方面的問題:一是要進一步細化“違規”的認定標準,避免過于寬泛導致執行尺度不一;二是要應充分考慮中小銀行在存款競爭中的特殊困難,避免“一刀切”導致其生存空間被過度擠壓;三是需要與正常的存款利率市場化競爭行為劃清界限,保護金融機構合理的定價自主權。
董希淼還建議,在正式稿發布時應同步出臺配套實施指引,對關鍵條款進行細化解釋和示例說明;建立定期評估機制,對新規實施效果進行跟蹤并及時修訂;加強利率政策的公眾教育和宣傳,特別是針對個人借款人的罰息、復利等規則做好政策解讀,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同時保護好金融機構合法權益。
市場分析人士普遍認為,未來商業銀行負債端行業競爭邏輯將明顯轉變。
薛洪言認為,對商業銀行而言,在大規模高息存款集中到期重定價的背景下,銀行負債端成本壓降的確定性進一步增強,反彈空間被有效壓縮。行業競爭邏輯也將從“拼價格”轉向“拼服務、拼客戶經營能力”,活期存款占比高、客戶黏性強的銀行將獲得更明顯的競爭優勢。
中國銀河(601881.SH)方面也指出,展望中長期,活期占比高、客戶黏性強的國有大行和優質零售股份行將持續受益利率市場化和存款秩序規范帶來的結構性利好。同時,通過財富管理業務承接居民存款搬家資金,保持較高的存款的續作率,進一步強化負債成本優勢。
而對于民營銀行及部分中小銀行而言,徐雯超認為,由于這類銀行在業務網絡、客戶觸達和品牌積累方面相對薄弱,原本就面臨較大的攬儲壓力,過去部分機構對“高息攬儲”或其他不規范方式存在一定依賴。隨著這些做法被進一步限制,銀行之間的負債競爭將更少依賴簡單的價格手段,而更多取決于精細化經營能力。
“這意味著,銀行需要更精準地識別客戶需求、評估客戶信用和資金穩定性,并在此基礎上加強差異化定價和客戶管理,從而推動負債業務轉向高質量發展。”徐雯超表示。
薛洪言進一步表示,中小銀行要徹底告別“高進高出”的傳統經營模式,推進多維度轉型。在負債端,可主動優化存款期限結構,通過跟隨大行降息策略逐步調降付息成本;在資產端,需回歸區域本源深耕本地市場,減少對助貸及互聯網流量的過度依賴;在收入端,應大力發展財富管理、支付結算等中間業務,以綜合服務能力而非利率浮動來沉淀客戶資金,真正實現從規模擴張向以客戶為中心的綜合服務模式轉變。(記者秦玉芳)
轉自:中國經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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