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債券投顧業務迎新規 單券持倉設25%紅線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時間:2026-08-13





      近日,中國證券業協會(簡稱“中證協”)發布公告稱,為加強證券公司債券投資顧問業務自律管理,規范債券投資顧問展業和服務方式,防范債券投資顧問業務和相關業務之間的利益沖突和經營風險,協會研究制定了《證券公司債券投資顧問業務管理規則》(簡稱《管理規則》),經協會第八屆理事會第四次會議表決通過,并向中國證監會備案后予以發布。《管理規則》設置6個月過渡期,將于2027年2月5日起正式施行。


      據了解,《管理規則》共6章44條,內容涵蓋總則、業務管理、風險合規管理、人員管理、自律管理等多方面。


      具體來看,一是明確證券公司開展債券投資顧問業務的勝任條件。要求證券公司健全內控制度、配備專職人員、建立信息技術系統,確保組織架構設置、業務發展與合規風控水平、專業能力相匹配。


      二是要求證券公司及其業務人員從事債券投資顧問業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忠實客戶利益原則,禁止控制操作客戶賬戶或代客操作管理。


      三是加強債券投資顧問業務的全流程管理。明確證券公司在客戶準入、業務推廣、協議簽訂、債券交易詢價、提供投資建議、客戶回訪等業務環節應當遵循的行業標準和規范。


      四是強化債券投資顧問業務的風險合規管理。證券公司應將債券投資顧問業務納入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對債券投資顧問業務的集中度管理、偏離度管理、交易監測和內部檢查提出明確要求。證券公司開展債券投資顧問業務需與債券交易、銷售、資產管理等業務設置“防火墻”,并明確證券公司在開展債券投資顧問業務宣傳推介和提供投資顧問服務過程中的禁止性行為,壓實證券公司主體責任。


      新規明確,券商向客戶出具債券投資建議時,原則上不得導致單一債券投資顧問賬戶投資于同一債券的金額(按買入成本計算)超過該賬戶資產規模的25%。


      五是提升債券投資顧問業務人員的管理水平。明確參與債券交易詢價的人員需要取得債券交易市場要求的相關資質,并按照監管規則進行人員公示。證券公司應當加強人員考核管理,增強透明度和市場監督,保障客戶知情權、提升客戶滿意度。


      中證協同時強調,起草過程中,考慮推動形成“合規、誠信、專業、穩健”的行業生態,從“機構、業務、人員”三位一體入手,建立覆蓋債券投資顧問業務全過程的事前盡調準入、事中審批留痕、事后監測檢查的內控管理機制;同時,引導證券公司提升科技金融建設力度,加強債券投資顧問業務的數字化管理,提升債券投資顧問業務的自律管理效能。


      近年來,我國證券公司債券投資顧問業務快速發展。隨著債券市場深度和廣度持續拓展,機構投資者對專業化、定制化債券投資策略及資產配置建議的需求顯著上升,券商債券投顧業務規模與客戶覆蓋面逐年擴大。與此同時,業務快速發展也帶來合規管理精細化不足、利益沖突防范機制有待完善等新挑戰。


      中證協方面表示,下一步,將按照“防風險、強監管、促進高質量發展”主線,進一步加強債券投顧業務自律管理,推動證券公司建立和完善債券投資顧問業務管理機制,發揮資本市場功能,著力提供高質量的金融產品與服務。(記者 羅逸姝)


      轉自: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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