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生態環境部、國家統計局、國家數據局印發《非化石能源電力消費核算指南(試行)》(以下簡稱《指南》)。作為非化石能源電力消費核算基礎性制度,《指南》基于統籌銜接、穩妥有序、科學合理等基本原則,對非化石能源電力消費的認定方式和核算方法做出了具體規定。
碳排放雙控制度是錨定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培育綠色低碳新質生產力的關鍵制度支撐。《指南》出臺,將更好推動碳排放雙控制度落地實施,對于保障如期實現碳達峰目標具有重要意義。
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黨委委員、副院長張益國介紹,碳排放雙控制度的高效實施,離不開全面準確的碳排放核算體系作為基礎支撐。我國電力行業碳排放占全國總量的40%以上,這一規模決定了電力消費間接排放核算是碳排放核算工作的重要環節,其數據精準度直接影響碳核算結果的科學性與公信力。
截至2025年底,我國非化石能源發電裝機占總裝機容量的比重超過61%。隨著非化石能源電力消費的規模化發展,其在電力間接排放核算中的重要性日益凸顯。但是,我國非化石能源電力消費核算工作面臨核算規則不統一、核算對象覆蓋面不足、不同政策機制相互銜接有待加強等問題。
“碳排放統計核算是實施碳排放雙控制度的重要基礎工作,目前化石能源活動及生產過程產生的直接二氧化碳排放核算規則已較為明確,但電力消費蘊含的間接碳排放核算方法仍有待健全。”國網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院長單葆國表示。
《指南》明確了3種認定方式:一是物理認定,包括非化石能源電力自發自用電量、綠電直連等新業態新模式的自用電量、非化石能源發電項目生產耗用電量等方式;二是交易認定,包括非化石能源電力參與電能量交易、綠證交易等方式;三是分攤認定,主要針對未參與物理認定和交易認定的非化石能源電量,為確保核算的完整性,納入省間分攤和省內分攤。
同時,《指南》明確了省級、地市和電力用戶非化石能源電力消費量的具體核算方法,既考慮了不同層面數據口徑的銜接統一,又避免重復核算。在同一層面核算中,每千瓦時非化石能源電力消費量,只采用一種認定方式、只認定給了一個主體,確保核算方法的科學性。
張益國表示,《指南》的出臺,從制度邏輯上構建了“雙控制度落地—電力間接排放核算—非化石能源電力消費核算”的閉環體系,《指南》統籌考慮物理連接、電能量交易、綠證綠電交易、能源統計、碳排放核算等多重因素,明確非化石能源電力消費認定標準,規范省級、地市級、用戶級三級核算辦法,有效避免非化石能源電力重復計算,為電力消費間接碳排放核算提供精細化支撐,同時促進電能量交易、綠證交易、碳排放核算等相關政策機制的有效銜接。
單葆國認為,《指南》將電能量交易、綠證綠電交易等統籌納入省、地市、用戶等各層級非化石能源電力消費量核算,有序推動核算規則由以電能量交易為基礎向電能量交易與綠證交易并行轉變。這既充分發揮了電力市場在促進節能降碳方面的重要作用,又充分考慮我國綠證制度的優勢,將綠證綠電交易作為用戶側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費、實現綠色低碳轉型的重要手段,將有力推動電能量交易、綠證綠電交易與碳排放核算有效銜接,為“雙碳”目標落地提供堅實的市場化支撐。
對于下一步推動核算應用,國家能源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將重點用于支撐省級行政區域非化石能源消費占比統計核算、評價考核和高質量發展綜合績效評價有關指標核算。同時,做好與可再生能源消納最低比重目標和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權重政策、碳排放雙控制度、碳排放統計核算、產品碳足跡、綠證自愿消費的有序銜接,持續擴大應用范圍,發揮政策合力。
轉自: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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