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原則同意《國家殘疾預防行動計劃(2026—2030年)》(以下簡稱《行動計劃》)。《行動計劃》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認真落實四中全會部署,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殘疾預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實行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以基層為重點,推進關口前移、早期干預,強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殘疾預防理念,圍繞有效減少和控制殘疾發生發展、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目標,健全政府主導、部門協作、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
《行動計劃》部署實施六大行動,包括殘疾預防科普行動、出生缺陷和發育障礙致殘源頭防控行動、疾病致殘全鏈條防控行動、傷害致殘重點領域防控行動、康復服務提升行動、殘疾預防賦能提質增效行動。明確到2030年,實現殘疾預防政策體系和防控網絡更加完善,全社會殘疾預防意識顯著增強,重點領域主要致殘因素得到有效控制,殘疾風險綜合防控能力進一步提升。
《行動計劃》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把殘疾預防工作作為本地區“十五五”時期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任務,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細化落實舉措,因地制宜創新工作舉措,確保各項目標任務落地見效。《行動計劃》實施涉及的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重點項目要按程序報批。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強化協調配合,加強工作指導,細化支持措施,及時研究解決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國務院殘疾人工作委員會將做好統籌協調,強化動態監測和評估,重大事項按程序向黨中央、國務院請示報告。(記者 韓冰)
轉自: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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