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發布的《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監管防范風險促進私募投資基金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對私募基金加強監管、防范風險、促進高質量發展工作進行了系統部署,將推動行業在規范中發展、在發展中提升。
目前,我國私募基金規模達23萬億元,占國內資產管理業務總規模的15%,已成為我國資本市場和經濟運行的重要參與力量,在服務實體經濟特別是支持新質生產力發展、滿足居民財富管理需要、完善資本市場生態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受多重因素影響,私募基金行業在高速發展中出現了“蘿卜快了不洗泥”的現象,一些機構質量不高,募資結構失衡逐步顯現,部分國資基金偏離功能定位,行業整體大而不強。
私募基金一端連著百姓財富管理,一端連著企業融資,行業失序不僅損害投資者利益,也影響服務實體經濟的質效。立足發展痛點,《指導意見》對私募基金行業發展和監管工作作出全面系統的頂層設計,將聚焦私募基金行業提質增效,加強部際央地監管協同,構建風險化解長效機制,推動私募基金規范發展。
嚴把入口端,暢通出口端,推動行業優化增量、提質增效。前些年,基金管理人登記數量不斷增加,“野蠻生長”態勢下,從業人員魚龍混雜、良莠不齊的問題日益突出,亟需通過完善扶優限劣機制,凈化市場環境。《指導意見》提出“優化私募基金登記備案規則”“對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堅決予以注銷”等多項舉措,推動基金管理人該出的出、該進的進,有助于從源頭為行業高質量發展夯實基礎。
堅持“零容忍”,嚴打違法違規行為,督促行業機構守住合規底線。私募基金具有較強的非公開性,運作方面潛在隱患較多,容易出現不當利益輸送、惡意侵占挪用投資人利益等現象。此次《指導意見》要求,嚴厲打擊違規募集、侵占挪用、自融自用、利益輸送、資金違法跨境流動以及私募基金參與非法集資等行為,依法加大處理處罰力度,將切實維護市場交易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加強部際央地溝通協同,構建私募基金協同監管長效機制。私募基金行業涉及主體眾多,涵蓋私募機構、托管和銷售、審計等多類機構,關聯發展改革、財政、國資監管、金融管理等多個部門以及地方政府等多方職責,需要構建全方面、立體化的監管體系。目前,私募基金領域部際聯動、央地協同配合不足,《指導意見》有針對性地對私募基金協同監管和風險處置提出多項要求。相關部門、地方政府需加快構建部際央地協同聯動的綜合監管體系,建立常態化工作會商制度,強化信息共享,形成監管合力。
加強監管、防范風險是手段,賦能發展、做強行業是目的。隨著各項部署落地實施,我國私募基金行業規范發展的底線將更加牢固,優勝劣汰的市場格局將持續鞏固,行業生態將得到顯著改善。(作者:金觀平)
轉自: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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