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國人民銀行修訂形成《大額存單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并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業內專家指出,規模已突破30萬億元的大額存單市場迎來全面制度修訂,此次新政直擊大額存單“難買難變現”的痛點,有望在低利率環境中重塑這一穩健型投資工具的吸引力。
近年來,大額存單市場規模快速增長。記者梳理發現,2021年至2025年期間,金融機構發行的大額存單金額分別為11.3萬億元、12.7萬億元、14.2萬億元、19.9萬億元、30.1萬億元,在銀行存款中的比重總體上升。
為促進大額存單市場健康發展,加強金融監管,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關于〈大額存單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的起草說明》(以下簡稱《起草說明》)指出,近年來,大額存單在銀行存款中的比重總體上升,其量價情況也對金融機構的流動性管理產生重要影響,需要進一步明確大額存單市場管理要求,推動大額存單市場持續健康發展。此次修訂也是為適應大額存單市場發展的新要求。
從此次修訂的具體變化來看,《管理辦法》將個人投資人認購大額存單起點金額降至不低于20萬元人民幣。
招聯首席經濟學家董希淼分析指出,將個人投資者認購起點從30萬元正式降至20萬元,有助于降低參與門檻、擴大普惠性,更好地滿足儲戶對大額存單的投資需求。
“對銀行而言,大額存單是穩定中長期資金來源和優化負債久期的重要工具,同時具備可轉讓屬性使其在流動性管理上優于普通定期存款。”博通咨詢首席分析師王蓬博認為,門檻下調擴大了合格投資者范圍,有助于提升產品流動性,也使更多中高凈值客戶能參與這一類存款工具,對銀行穩定負債結構有實際作用。
同樣受市場關注的是,《管理辦法》增強了大額存單的流動性。根據大額存單的提前支取、贖回和轉讓實際需要,《管理辦法》明確第三方平臺和銀行自有渠道均可開展大額存單的轉讓、提前支取和贖回。
“這是提升大額存單市場活躍度的關鍵安排。這意味著未來投資者有望在合規的第三方金融平臺上買賣大額存單,進一步增強產品二級市場活躍度。”王蓬博說。
此外,《起草說明》指出,《管理辦法》還為后續大額存單發展預留政策空間,增加存款類金融機構債券回購利率(DR)或其他中國人民銀行認可的利率作為浮動利率存單的參考計息基準,豐富大額存單定價參考指標。
董希淼表示,央行將浮動利率大額存單的計息基準從單一的上海銀行間同業拆放利率(Shibor)擴展為Shibor、存款類金融機構債券回購利率(DR)或其他認可的利率,旨在構建更可靠、多元的市場基準利率體系,彌補原有機制的不足。此舉既與國際上普遍采用無風險基準利率的改革趨勢接軌,又能通過“政策利率-DR-市場利率”鏈條疏通貨幣政策傳導,為未來浮動利率產品創新預留空間,同時給予投資者基于不同風險偏好的選擇。
展望未來,董希淼認為,此次修訂是利率市場化向縱深推進的一步,旨在提升定價效率與市場公信力。也是利率市場化改革深化的一步,有望在低利率環境下重塑大額存單的吸引力,實現投資者、銀行與市場的多方共贏。(記者 袁小康)
轉自: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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