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碳市場交易手續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時間:2026-06-18





      近日,國家發改委、生態環境部發布《關于碳排放權交易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進一步規范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收費規則,通過制度化明確交易手續費管理模式與收費標準,填補了全國碳市場統一收費基準的制度空白,為市場規范化發展筑牢制度基礎。


      業內人士表示,此次新規首次為全國碳市場搭建起公開透明、穩定可預期的交易成本體系,對市場功能升級、企業低碳轉型具有重要推動作用。


      新規明確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碳排放權交易手續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由全國碳排放權交易機構所在地省級發展改革部門商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機構所在地省級發展改革部門制定上限收費標準;交易機構在不高于上限收費標準的范圍內,確定具體收費標準。。


      南華大學碳中和與核能發展創新研究院院長張彩平在接受《中國能源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收費上限標準的設定并非簡單的價格管控,更是國家面向碳釋放的穩定價格信號。制度化的收費上限,有效彌補了碳市場制度信用短板,規避了收費不透明引發的政策風險溢價,能夠充分提振各類主體信心,吸引長期資本、產業資本持續入局,推動碳市場從傳統的“履約驅動”模式,向市場化“價值發現”核心功能升級。


      在成本核算層面,新規突破了傳統靜態成本補償模式,確立了科學合理的成本分攤機制。業內分析指出,碳市場運營收費的核心關鍵,在于平衡交易機構可持續運營與企業交易成本負擔。此次政策創新引入“單位服務成本”核算思路,將交易系統維護、清結算人力投入等核心運營成本,基于市場業務量動態分攤至每筆交易、每噸碳排放配額,實現成本核算的精準化、合理化。同時,政策預留市場發展優化空間,可探索設立專項市場發展基金,將市場活躍后的部分超額收益,定向用于技術迭代升級與交易費率下調,構建起“市場活躍度提升、單位成本下降、企業負擔減輕”的良性發展循環。


      本次出臺的收費政策中,最大亮點為“結構性費率”設計。張彩平指出,這精準破解了過往碳交易收費的行業痛點。“不同于以往行業普遍采用的‘一刀切’收費模式,新規差異化區分交易、交割費,同時‘履約優惠’和‘規模階梯’實現了精準調控,扭轉了傳統模式下企業合規成本剛性、短期投機成本約束不足的痛點,將交易手續費從單純的成本項目,轉化為引導市場規范運行的政策工具,正向激勵實體企業開展實質性減排履約交易,抑制脫離減排實質的短期套利。這種設計在全球碳市場中亦具前瞻性,體現了‘寓管理于服務’的精細化治理思維。”


      對于企業來說,新規落地將推動碳市場流動性實現結構性優化與質量升級,深刻重塑企業碳交易與低碳發展模式。“政府指導價明確的成本上限會抑制高頻程序化投機,這部分‘噪音交易’的減少可能短期內降低換手率,但將換來更穩定、由真實減排需求驅動的‘基本面流動性’。對企業而言,可預測的交易成本使其能將碳管理更精準地納入財務預算與投資決策,尤其是為碳資產質押融資、遠期交易等金融操作掃清了成本不確定性障礙。這實質上是降低了低碳轉型的財務規劃風險,助力從被動履約轉向主動碳資產管理。”張彩平說。


      不過,業內人士同時指出,當前收費上限基于歷史運營成本核定,屬于靜態標準,難以適配未來碳市場擴容、新增行業納入、碳金融衍生品創新帶來的成本結構變化,存在靜態制度與動態市場發展不匹配的潛在問題。


      張彩平建議,建立費率動態調整機制,將收費標準與市場年交易額、參與主體數量等核心指標掛鉤,設置公開透明的動態調整公式并提前向社會公示,持續穩定市場預期。同時,在政府指導價基礎框架內,允許交易機構合規提供數據分析、碳風險管理咨詢等增值服務并另行收費,兼顧基礎服務的普惠性與市場服務的多元化需求。(記者 林水靜)


      轉自:中國能源報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

    ?

    版權所有: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京ICP備11041399號-2京公網安備11010502035964

    www.色五月.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