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推進科技創新中心建設條例》10月起施行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時間:2026-08-14





      日前,四川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表決通過《四川省推進科技創新中心建設條例》(下稱《條例》)并予以公布。該《條例》共24條,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


      《條例》明確,發揮成都、綿陽創新主引擎的輻射帶動作用,構建核心帶動、多點支撐的區域創新格局。西部(成都)科學城引領基礎前沿領域和關鍵核心技術突破,中國(綿陽)科技城加強國防建設服務保障,成渝(興隆湖)綜合性科學中心集中開展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


      根據《條例》,四川要健全具有特色的實驗室體系,支持和服務保障在川國家實驗室、全國重點實驗室等建設,支持建設先進核能、空氣動力、深地科學、生物醫藥等重大科技基礎設施集群。同時支持高等學校優化學科專業布局,推進財政性資金設立的科研機構管理改革,鼓勵和規范發展新型研發機構。


      在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方面,支持企業牽頭組建創新聯合體,建立科技企業梯次培育機制。明確完善國有企業研發投入考核制度,鼓勵民營企業持續加大研發投入;在成果轉化方面,《條例》從布局概念驗證中心和中試熟化平臺、完善科技服務業支持政策、推進產業技術研究轉化新型模式、加大應用場景開放力度、深化職務科技成果權屬制度改革等方面作出規定,健全科技成果轉化全鏈條機制。


      在要素保障方面,《條例》明確健全多元科技創新投入體系,統籌科技創新和產業發展的用地需求,推動數據基礎設施和高能級算力集群建設。同時建立健全人才培養、發現、引進、使用、評價、激勵、流動機制,完善知識產權綜合管理機制。


      在川渝協同方面,兩地將在合作共建西部科學城、共同爭取重大科技創新平臺布局建設、聯合實施川渝科技創新合作計劃、協同推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健全知識產權協同保護機制、加強人才政策區域協同、推動科技資源開放共享、共同建設“一帶一路”科技創新合作區等方面協同合作。


      《條例》還明確,未來加強與北京、上海、粵港澳大灣區等國際科技創新中心以及武漢、西安等區域科技創新中心的交流合作,支持各類創新主體開展國際科技交流合作。(記者 黃雪松)


      轉自:成都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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