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上午,山西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法規新聞發布會召開,對新制定的《山西省長城保護條例》、修訂的《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技術推廣法〉辦法》作新聞發布。人大法制工作委員會、省人大教科文衛工委、省人大農工委、省農業農村廳、省文物局負責人共同參加會議。
會上,山西省人大常委會教科文衛工委副主任王彪介紹,《山西省長城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共6章47條,將于2026年7月5日正式施行。《條例》明確了開展長城資源調查、編制保護規劃、確定保護機構以及聘請保護員等內容;規定了長城利用應以保護為前提,鼓勵志愿者和志愿服務組織依法參與長城保護;明確需建立專家咨詢制度、保護制度、評估機制等;規定了長城上和長城保護范圍內,禁止活動的法律責任等內容。
萬里長城十三關,山西獨占五關,內外長城縱橫交織,構成了全國獨一無二的地理格局與文化風貌。《條例》結合山西實際,構建了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保護體系,建立了人防與技防相結合的保護網絡,這些都將為長城本體、相關遺存及其周邊環境保護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
農業技術推廣是銜接科研創新與生產實踐的關鍵紐帶,對推動農業現代化、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助力鄉村全面振興具有戰略意義。《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技術推廣法〉辦法》修訂后共6章37條,界定了國家農技推廣機構、鄉鎮農業技術服務崗位、農業科研單位、村民委員會等各類主體的職能;突出對有機旱作農業技術的推廣,確保技術推廣回歸服務“三農”本位;建立資金與財產保障長效機制,打通農業推廣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晉升通道;明確對騙取推廣資金、物資、待遇等違法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本次修訂專門增加有機旱作技術推廣條款,核心是通過立法固化技術成果、夯實產業根基,持續筑牢我省“特”“優”農業發展的技術底座,推動有機旱作農業迭代升級,助力山西走出一條貼合省情、高質高效、獨具特色的農業現代化發展之路。(記者 張潔 實習記者 閆楚蕓)
轉自:央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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