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從山西省生態環境廳了解到,今后轉移固體廢物(不含危險廢物)出省利用,應當通過固體廢物污染防治信息平臺提前將相關信息報送移出地和接受地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
省生態環境廳明確,全省各產廢單位必須遵循“先報送、后轉移”原則。生態環境部門將依托全國固廢信息系統,常態化調取跨省轉出、轉入記錄,與企業工業固體廢物管理臺賬開展比對,及時核查異常線索,嚴禁出現未報送擅自轉移出省的行為,嚴防轉移途中非法傾倒、處置等違法行為。
對于未按規定提前報送信息、轉移過程非法傾倒處置工業固體廢物等違法行為,生態環境部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法典》等法律法規依法予以查處。省生態環境廳將利用全國固廢信息系統開展數據風險篩查,推送異常預警線索交由屬地核實處置,并聯動外省生態環境部門落實跨省聯防聯控。(任曉明)
轉自:太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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