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國家衛生健康委發布《關于做好基本藥物優先配備使用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2026年版國家基本藥物目錄落地實施作出全面部署。《通知》明確,各級公立醫療衛生機構須在新版目錄實施后兩個月內完成用藥供應目錄的更新調整,優先配備基本藥物,切實保障群眾基本用藥需求。
今年7月9日,《國家基本藥物目錄(2026版)》正式對外發布,將于9月1日起正式落地實施。新版目錄共收錄藥品794種,相較2018年版實現大幅擴容。作為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核心載體,基本藥物目錄是各級醫療衛生機構藥品配備、臨床用藥的重要法定依據。近年來,伴隨我國人口老齡化程度加深、居民健康需求提升、醫藥研發技術持續進步,國內疾病譜與臨床用藥結構發生深刻變化。新版目錄的修訂擴容,能夠更好匹配當前臨床診療現實需要,補齊群眾基本用藥保障短板。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明確了時限要求,各級公立醫療衛生機構須在新版目錄實施后兩個月內,完成本機構用藥供應目錄更新調整,細化落實到藥品通用名、劑型、規格,堅持積極規范配用原則,優先配備基本藥物。
同時《通知》提出,地方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指導轄區醫療機構完善用藥供應目錄評估機制,優化用藥結構,推動上下級醫療機構用藥銜接。強化緊密型醫聯體統一用藥目錄管理,持續擴大基層醫療機構基本藥物配備品類,方便群眾就近就醫取藥;緊密型醫聯體用藥目錄建立動態調整機制,調整周期原則上不超過一年。同時鼓勵非公立醫療衛生機構優先配備使用基本藥物。
在使用考核層面,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應結合藥品監測數據與本地實際,統籌確定公立醫療機構基本藥物配備品種占比、使用量、金額、處方占比等指標,并逐年提高。醫療機構內部要科學設置臨床科室使用指標,在信息系統中對基本藥物予以標識提示優先選用,將基本藥物合理使用列為處方審核、處方點評重點。醫師開展診療工作時,在保障療效前提下,存在同類可選藥品時應優先選用國家基本藥物。
《通知》要求,要深化藥品使用監測與臨床綜合評價管理。依托真實世界臨床數據,圍繞有效性、安全性、經濟性、創新性開展基本藥物綜合評價,推動監測評價結果運用于目錄遴選、用藥規范制定、不良反應風險防控等場景,實現基本藥物精準合理使用,持續提升藥學服務能力。
在成效評估方面,《通知》指出,要將基本藥物配備使用情況納入醫改和公立醫療衛生機構績效評估,建立結果通報制度,并將評估結果與基層實施基本藥物制度補助資金撥付掛鉤。少數民族地區可根據需要以省為單位增補部分民族藥,須嚴格程序標準、嚴控品種數量,遴選結果報國家衛生健康委備案。
奧優國際董事長張玥表示,《通知》是2026版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的核心配套落地政策,標志著我國基本藥物制度正式從“目錄遴選”階段轉向“剛性使用”階段,其核心是把基本藥物從“推薦清單”變成各級公立醫院的用藥硬約束。
張玥認為,進入新版基藥目錄的品種相當于拿到了全國公立醫院的“優先準入通行證”,新增品種將迎來明確的放量窗口,市場穩定性和天花板大幅提升。反過來,未納入基本藥物的輔助用藥、同質化仿制藥在公立醫療機構的生存空間將持續收窄,倒逼企業向臨床價值明確的剛需品種集中資源。
資料顯示,新版目錄藥品目前使用量占全國公立醫療衛生機構配備藥品使用總量的71%,充分體現了基本藥物在臨床用藥中的廣泛性和普遍性。
具體來看,新版目錄聚焦發病率較高的慢性病和常見病,新增了化學藥品和生物制品68種。其中,新增糖尿病用藥5種、高血壓用藥4種、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用藥7種、常見消化道疾病用藥8種。同時,新版目錄收錄了16種創新藥,其中包括4種國產Ⅰ類新藥。除此之外,新版目錄還加大了兒童用藥保障,新增兒童適宜品種31種,其中5種為兒童專用藥。有明確兒童用法用量的品種增至317種,適宜兒童使用的劑型規格增至905個,重點增補了顆粒劑、口服溶液、混懸劑等適宜兒童的劑型。(記者 梁倩)
轉自: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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