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航出行安全 道路交通安全法擬作修改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時間:2026-08-28





      出門上路關乎千家萬戶。8月25日,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訂草案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


      時代奔涌向前,道路上的車流與人流愈發壯闊。截至今年6月底,全國機動車保有量達4.76億輛,機動車駕駛人5.67億人。


      現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自2004年施行以來,在2007年、2011年、2021年修正了個別條款。此次修法順應經濟社會發展、回應民生之需,護航道路安全。


      無人出租車穿梭于街頭巷尾,新能源汽車的“智駕”系統不斷迭代升級……自動駕駛逐漸從科幻駛入現實,自動駕駛汽車上路也將寫入法律。


      草案新增“自動駕駛汽車的特別規定”專章,提出國家支持自動駕駛汽車安全、有序、規范上道路測試、示范應用和行駛,明確了自動駕駛汽車和輔助駕駛功能的概念,并規定在自動駕駛功能激活狀態下發生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由生產企業、進口企業接受處理。同時,駕駛僅具備輔助駕駛功能的汽車上道路行駛,按照非自動駕駛汽車的規定管理。


      方向盤前刷視頻、高速路上接電話……看似“順手”的幾秒鐘,可能讓一個家庭瞬間墜入深淵。草案新增規定,禁止駕駛時撥打或者接聽手持電話、觀看視頻的“盲駕”行為。


      銹跡斑斑的“僵尸車”、橫沖直撞的“超標車”,既堵路也堵心。聚焦“僵尸車”“超標車”治理和電動自行車、“暴走團”管理,草案亮出“實招”——規定禁止在道路上停放廢棄機動車;禁止生產、進口、銷售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的車輛;要求及時勸阻、制止違法占用道路從事文化娛樂、體育健身等非交通活動的“暴走團”等。


      同時,草案加強對“酒駕”“毒駕”“飆車”行為的治理;將電動自行車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的最高時速限制從15公里調整為20公里,要求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和乘車人戴安全頭盔。


      讓群眾辦事更省心、出行更舒心,一批暖心舉措也進入草案:規定機動車已申領電子行駛證的無需隨車攜帶實體證件;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聚集性場所門前的道路,應當設置提示標志、行人過街設施等;適當擴大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適用情形和先行墊付費用范圍等。


      道路千萬條,安全第一條。修訂道路交通安全法,以法治守護每一位道路交通參與者,讓平安伴隨著一次次出發與抵達。(記者 孫鵬程 劉碩)


      轉自: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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