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站“C位”!江蘇“成果轉化20條”加速樣品變產品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時間:2026-08-19





      江蘇省科技重大專項、前沿技術研發計劃中,企業牽頭的項目分別不低于80%、65%;高校技術轉移機構增設特設技術轉移崗位,不受崗位總量和結構比例限制;對促成重大成果轉化的社會化技術轉移機構,可按技術交易額的3%給予獎補;符合規定的高校院所技術經理人可到市場化技術轉移機構兼職取酬……


      近日,江蘇省發布的《關于突出市場導向建設科技成果轉化高地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釋放一個清晰信號:江蘇正聚焦科技成果“不愿轉”“不會轉”的痛點,通過全鏈條部署、全要素融通、全維度推進,加快打造厚植江蘇創新濃度和產業密度的科技成果轉化高地。


      8月14日,江蘇省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江蘇省科技廳廳長徐光輝解讀《實施意見》時指出,“《實施意見》緊扣建立研用一體的科技成果高效轉化應用新體系,堅持市場導向、企業主體,在項目組織、平臺支撐、專業服務、激勵機制等方面體系化重構,探索新途徑、建立新機制,加快成果轉化提質增效,牢牢把握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的主動權。”


      “企業出題、聯合解題”,支持企業牽頭設立省基礎研究聯合基金


      從修訂《江蘇省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深化職務科技成果賦權改革,到建設全國首個高校區域技術轉移轉化中心,再到以“雙高協同”探索“有組織科研+有組織轉化”新模式,統籌布局概念驗證中心……近年來,江蘇奏響科技成果轉化“合奏曲”,推動科技成果轉化成效不斷顯現:2025年江蘇技術合同成交額超5600億元、較“十四五”初翻一番以上。


      “也應看到,科技供給向產業轉化需要加力激活新動力、釋放新動能。”徐光輝表示。


      《實施意見》涉及增強高質量科技成果供給、挖掘激活科技成果價值、建強市場化技術轉移機構等6個方面的20條措施,并附有22條支持政策,可概稱為“江蘇成果轉化20條”。


      高質量科技供給是科技成果轉化的源頭和基礎。《實施意見》強化創新策源能力,以紫金山創新帶、吳淞江科創帶、環大學創新創業集聚區為重要載體,推動創新要素跨區域流動、跨領域融合。


      推動科技成果轉化,企業的核心作用不可替代。在江蘇,全省87%的研發投入來自企業,89%的專利授權由企業創造,近80%的科技平臺和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集聚在企業。


      讓企業站“C位”,成為《實施意見》的一抹亮色。《實施意見》提出,將推行“企業出題、聯合解題”模式,支持龍頭企業建中央研究院,支持科技領軍企業和鏈主企業牽頭設立省基礎研究聯合基金,把產業最迫切的技術痛點轉化為科研最優先的課題;同時大力開展“實驗室+”行動,構建“實驗室+龍頭(鏈主)企業+科創企業”協同體系,把科技成果轉化績效作為實驗室管理與評價的重要內容,并給予激勵資助。


      值得關注的是,《實施意見》鼓勵科技領軍企業、鏈主企業發展公司風險投資(CVC)基金,并明確政府投資基金參股的CVC機構可參照適用讓利政策,通過以“投”帶“轉”,讓產業資本成為成果轉化的加速器。


      “我們下一步的重點,就是推動企業真正成為科技成果轉化的主體。”江蘇省科技廳副廳長倪菡憶指出,科技廳將持續健全“企業出題、協同攻關、市場驗收”的轉化機制,支持企業牽頭組建創新聯合體,搭建概念驗證、中試熟化平臺,把更多科研的專利變成產品、變成產業,打通成果轉化“最后一公里”。


      深化“三項改革”,打通概念驗證、中試、場景應用全通路


      體制機制障礙是長期困擾科技成果轉化的深層根源。高校院所以學術產出為導向,對成果轉化積極性不高;中小企業資金有限、風險承受能力弱;大企業有研發體系壁壘,又難以開放接納外部早期成果。于是科技成果“從1到10”的中間階段便長期缺乏合適的承接主體。


      《實施意見》挖掘改革深度,加大激勵護航,打通成果轉化“腸梗阻”。《實施意見》以成果轉化實效為導向,落實落細職務科技成果資產單列管理、盡職免責、“先使用后付費”細則“三項改革”,推廣“先用后轉”等新模式,推動改革向國有企業、醫療衛生機構延伸……


      記者注意到,《實施意見》縱深推進權屬改革,創新國資管理,對成果作價入股形成的股權實行整體監測、分階段考核,不簡單以單個項目或單一季度盈虧作為考核依據。同時,健全收益激勵機制,高校院所轉化收入全部留歸單位,探索橫向結余經費出資成果轉化;承擔成果轉化的工作人員和管理人員,可按不低于獎勵總額的5%予以獎勵;校企也可以雙向持股、團隊分期回購單位股權。


      “通過一系列改革措施,讓成果轉化有動力、有通路、有保障,真正做到科研的價值在產業中檢驗、創新的成色在市場里兌現。”徐光輝說。


      “通路”不僅在政策細則里,也在成果轉化的“樞紐”中。《實施意見》強調,為挖掘激活科技成果價值,在前端將優化建設50家省級概念驗證中心,給予每家100萬元建設經費,配套驗證基金與專業經理人服務,明確國資國企概念驗證研發投入可視同利潤加回;在中端將符合條件的平臺納入制造強省專項資金支持范圍,提升工藝、生產等全流程驗證能力;在后端將建設100個規模化應用場景,有序開放政務服務、城市治理、民生保障、文旅教育等領域場景資源。


      提升技術轉移服務能力,每年培養千名技術經理人


      科技成果從實驗室的“樣品”到市場的“商品”,常面臨一條充滿不確定性的“死亡之谷”。而專業的技術轉移服務,可以填補創新鏈與產業鏈之間的結構性斷層。


      8月21日施行的《實施意見》明確,高校技術轉移機構增設特設技術轉移崗位,不受崗位總量和結構比例限制;實施社會化技術轉移機構賦能行動,培育30家行業標桿機構,按技術交易額3%給予獎補。


      促進科技成果轉化,需要一支懂技術、懂市場、懂投融資、懂談判的專業化技術轉移人才隊伍。江蘇將依托卓越工程師學院、江蘇科技商學院,每年培養1000名技術經理人,同時健全技術轉移職稱序列,探索實施股權激勵、雙向兼職取酬等制度,暢通職業發展通道。


      江蘇省教育廳二級巡視員崔春霞表示,下一步,將進一步推動有條件的高校設立科技商學院,支持高校開設技術轉移專業,培育專職轉化隊伍,持續推進“雙高協同”,推動創新創業教育與專業教育、產業需求、成果轉化深度融合。


      值得關注的是,人工智能將嵌入江蘇成果轉化全鏈條。江蘇將系統布局“AI+研發”“AI+技術轉移”“AI+孵化”“AI+知識產權”等新業態,大力發展科技服務業,培育AI算力服務等新增長點,推進“數據+模型+智能體”融合創新,倡導科研即創業、教學即研發等新范式。


      成果越前沿、越具原創性,成果持有者的心理預期往往越高,而資本市場往往對陌生技術小心謹慎。如何讓產學研金協同,推進科技成果轉化?


      徐光輝表示:“江蘇將引導行業骨干企業、創新創業平臺機構設立實驗室基金、概念驗證基金、成果轉化基金等,放寬師生小額創業股權投資限制;打造科創基金集聚載體,推廣‘創新積分制’‘蘇科貸’‘貸款+股權直投’等,將成果轉化納入省級政策性科技保險支持范圍。”


      江蘇省委金融辦副主任汪洋補充,未來,將加快健全覆蓋企業全生命周期的科技金融服務體系,優化“股貸債保擔”五大產品矩陣,引導私募基金投早、投小、投長期、投硬科技,持續抓好政策性科技保險試點工作,建好用好“蘇科融”省科技金融綜合服務平臺、金融賦能轉移轉化中心等載體,持續提升江蘇科技金融服務能力。(記者 金鳳)


      轉自:科技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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