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館藏品的安全管理一直備受關注,文化和旅游部28日公布了全新修訂的《博物館藏品管理辦法》,《辦法》將于今年11月1日正式施行。
一旦發生藏品受損、丟失等安全事故,到底該由誰來承擔第一責任?如何處置社會捐贈、如何嚴格規范藏品退出?又如何防止管理崗位變動中出現賬目不清的漏洞?一起關注全新修訂的《博物館藏品管理辦法》在藏品管理、保護利用、獎懲機制等多方面是如何用制度筑牢安全底線、推動博物館藏品管理更加科學化規范化的。
明確藏品安全第一責任人 壓實“首要責任”
《博物館藏品管理辦法》在分類分級管理、全流程動態管理、安全責任到人等基本原則方面提出了哪些關鍵要求。
新修訂的《博物館藏品管理辦法》分為總則、藏品基礎管理、藏品庫房管理、藏品保護利用、法律責任、附則等共六章六十三條。第一章“總則”,明確了立法目的、適用范圍、藏品定義及管理責任等內容。新規自2026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在安全管理方面,新規將“安全責任到人”的基本原則貫穿始終。
北京市文物局黨組成員 首都博物館館長 郭京寧:《辦法》首次明確博物館的法人或主要負責人是藏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將安全職責直接落實到單位主官,明確保管部門承擔藏品管理的主要職責,同時規定保護修復、展覽陳列、資產管理、安全保衛、信息化等相關部門,在藏品流轉、利用與風險防控中的協同職責,確保各環節無縫銜接。明確了藏品管理中的各項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措施,以剛性的法律條文守牢藏品安全底線。
建立透明規范的捐贈與退出約束機制
《博物館藏品管理辦法》系統梳理了藏品管理的基本框架,整合為藏品基礎管理、藏品庫房管理、藏品保護利用三大業務領域,并明確了各領域的管理目標、核心任務與程序要求。其中,如何處置社會捐贈、如何嚴格規范藏品退出?是社會各界高度關注的焦點。針對過往個別博物館捐贈藏品管理不規范、退出機制不健全的問題,《辦法》提出了明確而嚴謹的規范。
北京市文物局黨組成員 首都博物館館長 郭京寧:規范捐贈接收保障捐贈人權益,針對部分博物館捐贈管理不規范的問題,《辦法》進一步細化了捐贈接收程序,要求必須簽訂捐贈協議并明確基本內容,依法約束捐贈藏品的處置方式,切實維護捐贈人的合法權益。嚴格限定藏品退出條件,為防止藏品流失,《辦法》對藏品退出進行了嚴格限制,明確了準許退出的具體情形與后續處理方式,并規定必須經過專家評估和文物行政部門的審批程序,確保藏品退出程序嚴格謹慎、有法可依。
實現藏品科學保護與合理利用的雙贏
深藏在庫房深處的數萬件文物,如何確保每一件都有據可查、流轉不失?保管人員離任時,賬目怎樣避免成為“糊涂賬”?如何讓這些寶貝在得到科學保護的同時,能更多地走到展廳、呈現在我們面前?修訂后的《博物館藏品管理辦法》在保護修復和數字化建設上進行了精細部署。
為了解決藏品核查程序繁雜、清點移交難度大等問題,《辦法》完善了技術層面的約束設計。通過制度設計實現“管理留痕、流程可溯”。
北京市文物局黨組成員 首都博物館館長 郭京寧:為確保藏品在生命周期內的每一個步驟都清晰可控,《辦法》對藏品的日常保管清點及保護利用,提出了更為精細的技術與程序要求,藏品從取得、鑒定、定級、建賬、建檔,到庫房管理、出入庫、清點、退出、保護、利用等全過程要求規范記錄,信息實時更新,確保管理留痕、流程可溯,特別強調了法人和保管人員離任時的移交責任,防止因人員變動導致賬目不清。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優化藏品的科學研究與展覽利用,切實發揮藏品的社會價值。
轉自: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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