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出臺首個新型研發機構管理辦法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時間:2026-08-20





      8月18日,記者從西藏自治區科學技術廳獲悉,該廳近日印發《西藏自治區新型研發機構管理辦法(試行)》。這是西藏制定出臺的首個新型研發機構管理辦法,填補了當地新型研發機構政策空白。辦法將于2027年1月1日起施行。辦法的出臺將有效填補西藏新型研發機構政策空白,進一步健全完善區域科技創新政策體系,補足從研發到轉化再到產業應用的創新鏈條。


      據了解,辦法共六章21條,包括總則、申報與認定、扶持政策、績效評價、綜合監督和附則,并配套制定認定申請書、績效自評報告兩個模板。辦法明確,對首次認定的新型研發機構一次性給予50萬元經費支持,對符合條件的新型研發機構通過遴選方式給予100萬元政策補貼,同時配套科技計劃項目申報、人才計劃、稅收優惠等扶持政策,構建“前補助+后補助+稅收優惠”三層扶持政策體系,著力打造良性競爭、優勝劣汰、擇優支持的培育模式。


      在認定標準上,辦法明確了申報新型研發機構需達到的資金要求、公益屬性、功能定位、科研設施、人才隊伍、投入能力、技術儲備、內控制度、誠信狀況等9項基本條件,并要求提交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場地長期使用權或所有權證明、機構章程和管理制度等16項書面材料。


      在監督管理方面,辦法建立了績效評價和退出機制,要求新型研發機構在有效期滿前接受績效評價,評價結果與后續支持掛鉤。辦法同時明確了撤銷新型研發機構資格的10種情形,對弄虛作假、違背科研誠信、有不良社會信用記錄的實行“一票否決”,并建立失信追償機制。


      西藏自治區科技廳相關負責人表示,“辦法堅持‘少而精、少而強’原則,突出質量為先,旨在建設一批功能定位明確、結構布局合理、研發實力過硬的高水平新型研發機構,堅決杜絕水平參差不齊、布局重復分散、自我造血不足等問題。嚴格落實‘以需求定任務、以任務定經費’要求,不搞大水漫灌的普惠式獎勵,打造良性競爭、優勝劣汰、擇優支持的培育模式。”(記者 楊宇航)


      轉自:科技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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